胡春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同志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加强法治建设指明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当前,广东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更加重要和紧迫。市场化程度高是广东的一个重要优势。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环境优劣关键体现在法治水平上。加强法治建设,既是现阶段广东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未来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为总目标总抓手,扎扎实实把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
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是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等法治建设的根本问题上,任何时候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们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全过程,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党委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三统一”“四善于”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尤其是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要定期研究、及时决策、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完善党委对立法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在党委领导下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带头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深刻认识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使党内规矩成为党员行为的“刚性约束”,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持依法治吏、从严治吏,决不允许有法外党员、法外干部。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法律,都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
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习近平同志强调,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这一重要要求,为我们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新形势下,我们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健全地方性法规,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必须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做到人大在立法选题立项、草案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全过程发挥主导作用,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对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继续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是着力加强人大立法能力建设。目前,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市已享有较大的市立法权或经济特区立法权。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其他设区的市也将逐步享有地方立法权。这既为各地加强地方立法创造了更大空间,也对各市立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体来看,目前广东各级人大立法人才数量和立法经验、能力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要建立健全人大相关机构,配强立法工作力量,加快培养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立法人才队伍;制定地方立法人才培养规划,对立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做到提前规划、及时引进、重点培养,切实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能力。
以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为重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同志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抓住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求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结合行政审批等改革,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省政府公布46个省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积极推进政府权责法定化、规范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制定和公布省以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与此同时,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情、有效监督政府;突出公开重点,把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作为公开的重点领域,努力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建设法治政府,还要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是执法主体,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经过多年努力,广东在规范行政执法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切实加以解决。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资格,完善执法程序,特别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消除“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以罚代管”等现象;强化责任追究,坚决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好公正司法这个法治生命线
习近平同志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述,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定立场,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维护公正司法,必须健全保证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我们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用制度约束权力。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要带头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机关要坚决排除行政干预、舆论压力、说情疏通、当事人闹访等各种干扰,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广东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一定要积极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全省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维护公正司法,必须切实解决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司法领域的问题和腐败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与廉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司法腐败,坚决遏制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腐败现象。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和交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确保司法队伍风清气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
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广东社会民众整体法治意识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一些社会成员法治观念淡薄,存在“信权”“信访”却“不信法”现象。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形成良好社会秩序。
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让全社会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坚持不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普法覆盖面,推动实现全民知法、懂法。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必须大力推进各领域各行业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管齐下,从多层次多领域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抓住基层这个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推动依法治理重心下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办事制度,提高依法服务和管理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近年来,广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实践效果是好的。要坚持和完善这些做法,做到无论处理什么问题都坚持依法办事,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守住法律底线。以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为契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广东的具体实践,是一个宏伟奋斗目标。法治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真正使法治落地生根,成为人们的行为自觉,成为社会的价值风尚,必须用长劲、实劲、韧劲,决不能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子。我们一定要把抓落实放到极其重要的位置,像抓项目落地一样抓法治工作落实,一件一件地抓,一年一年地抓,确保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迈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第一步,不断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