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优先安排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

29.03.2016  19:20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今天在全国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视频会上表示:要强化公办机构的托底保障职责,优先安排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确保他们“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目前,可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农村敬老院有2.7万所、床位250万张,基本满足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床位空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大量需要到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又住不进去,得不到必要的照护。因此  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敬老院、福利院等各类供养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李立国表示,对实行“公建民营”改革的供养服务机构,当地政府应明确服务要求或采取购买服务等措施,保证和支持其优先满足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确保机构托底功能不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不降。 
  此外,供养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养老机构标准配备专业护理人员。要在尊重特困人员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李立国表示,从今年起,民政部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作为综合评估的重要指标。 
  李立国指出,鼓励支持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但不能“发钱了事”,要履行好照护责任,可以通过委托其亲友、村委会、当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来落实,确保他们“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