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坟爷”被查后为脱身托人行贿公安局长送现金20万元

14.09.2015  11:18

  陆丰“坟爷”林耀昌今年1月13日在东莞受审,不承认自己有罪。广州日报记者石忠情摄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经营敛财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今年1月13日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林耀昌因涉嫌在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其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犯罪后,通过中间人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行贿20万元,检察机关已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林耀昌犯行贿罪。本案将于9月17日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第一次开庭】

   拒绝认罪还称自己做好事

   今年1月1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林耀昌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3小时。法庭上,林耀昌拒绝认罪,辩方为其作无罪辩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林耀昌认为其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拒绝认罪,还辩称,他只是受政府委托实施项目,在做一件好事。

   林耀昌的辩护律师称,涉案项目只能以政府作为主体申办,相关手续是由潭西镇政府负责,不应由一个自然人承担责任。建议检察院撤回本案起诉,完善犯罪主体。涉案问题应行政处理,而非刑事处理。

   【追诉】

   为脱身托人行贿公安局长

   该案距离第一次开庭已过去大半年,记者昨日获悉,公诉机关对林耀昌进行了追加起诉。

   公诉机关追加指控称,2013年4月,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林遂找到好友吴某(另案处理),希望吴帮忙出面找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另案处理)说情,请求陈对林从轻处理。吴某答应,当月5日,林耀昌与吴某经商量后,由吴某约陈到吴某位于惠来县览表村的家里见面,乘机向陈求情。其间,林将现金20万元交给吴某,准备由吴转送陈。当日下午,陈应约来到览表村与吴见面,吴就林被立案查处一事向陈求情。陈准备离开时,吴某将林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放到陈的汽车后备厢内。

   起诉书称,林耀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此追加起诉。(龙成柳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