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一把手”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将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监督视野内

14.08.2014  14:06

      广东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标志着广东省“反腐败工作新的5年战略计划”正式出台。

        省司法厅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省财政厅既承担着保障民生的职责使命,又承担着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任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着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重要民生领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三个部门的“一把手”如何理解广东反腐的“5年战略计划”?三个部门又将如何落实《实施办法》?本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家谈”与您共同关注。

        ◎本期嘉宾

        严植婵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曾志权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林应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人: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紧抓作风建设

        将完善公务用车费、办公用房规定

        南方日报:三位所在的单位,工作都与民生相关,都与维护公平、公正有关,作风建设非常重要。省财政厅、司法厅、人社厅如何抓作风建设?下一步又有哪些计划?

        严植婵:反思近期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发生的案件,各级司法行政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首要任务是抓好队伍的作风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司法厅党委班子及成员自觉带头执行,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同时,我们还紧紧围绕反对“四风”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如:实行公务车节假日入库封存制度,规范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制定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和标准、杜绝铺张浪费;制定落实《广东省司法厅会议管理办法》,规范会议文件等工作,杜绝搞形式、走过场;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益保障和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构建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此外,我们还坚持强化责任追究。

        曾志权:财政部门承担着源头治腐的重要使命,我们在抓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也致力于服务全省加强作风建设的大局,探索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我们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健全公务支出管理体系,进一步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及时修订或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形成相对完备、可操作性强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近期,省财政厅要在已经出台省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培训费、公务用车费、办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市县镇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公务消费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各地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同时,我们还将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林应武: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们全面整改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机关干部职工庸懒散奢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等问题;继续抓好对粤东西北15个欠发达市定点挂钩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把反“四风”改作风长效化、常态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坚决惩治腐败将整治公务员考录中的“萝卜招聘

        南方日报:《实施办法》把“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从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把握办案政策、改革和完善办案工作体制机制三个方面,量化式、指标性地部署了今后几年的工作。惩治腐败方面,省财政厅、司法厅、人社厅是怎样做的?将如何加强这项工作?

        严植婵:我们将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同时,我们将立足管早、管小、管平时。通过交流谈心、信访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此外,我们还将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查纠不正之风。对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因警囚关系不清损害被监管人员亲属利益、法律服务行业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违规收费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等现象,将采取执法领域专项治理、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立、公证质量检查、司法鉴定质量认证等专项活动,进行认真整顿和纠治,以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

        曾志权:省财政厅将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我们还要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举一反三,及时规范。同时,我们将为派驻财政部门纪检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重视加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财政反腐倡廉队伍。

        林应武:我们一直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近年来,厅党组支持驻厅纪检组先后查处了中山市人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某违法为其儿子篡改公务员成绩案,湛江市坡头区社保局局长杨某伙同社会人员造假、违规办理社保补缴手续为自己谋取私利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最近,又严肃查处了省社保局副调研员、广东社保学会秘书长韩某生活作风违纪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驻厅纪检组聚焦办案主业,针对损害群众利益和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力度。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项行动为载体,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资纠纷、人事考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欠薪等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出台建设施工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涉嫌恶意欠薪罪行政司法“两法衔接”操作办法;着力整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的“近亲繁殖”“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身边的腐败问题。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实名举报的核查率要达到100%。我们还将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积极开展预防将建司法机关行政廉政风险监督平台

        南方日报:《实施办法》对预防腐败工作提出了“积极预防、系统预防”的导向,并明确部署了预防腐败工作。省财政、司法、人社厅对这方面的工作有怎样的考虑和部署?

        严植婵:我们将继续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办好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充分利用监狱、戒毒单位的警示教育资源,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个人、组织、制度和机制原因,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用活生生的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入脑入心。

        我们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司法行政信息的公开渠道;构建广东司法行政廉政风险监督平台,以过程留痕、数据分析、提醒预警的方式,将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上级相关部门、置于利益相关人的监督视野内,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下一步,我们还将致力于专项巡视工作制度化,完善经济审计监督工作。

        曾志权: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承担源头治腐的职责使命,着力完善财政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我们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等机制。要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报表体系,全部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清理“小金库”;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大力清理整合专项,争取到2017年,将省级专项资金逐年压减至200项左右,占省级预算支出的比例15%左右;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发放和监管程序,确实管好用好资金,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

        林应武:人社部门管理着巨额的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负责人事调配、职称评审、军转安置和医保药品目录制定等重要工作,“管钱管人管事”,风险“燃点”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建立阳光用权制度。制定出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许可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管理监督办法》,继续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的30项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50%,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公布权力清单,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拓宽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将厅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每月定期组织部分处室单位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导致权力滥用、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追究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