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象 广东通报八起典型案件
据新华社广州12月28日电
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象,广东省纪委28日通报了八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调研员兼武装部长柳明违规组织变相公款旅游。2013年11月初,柳明以新兵跟踪教育为名,组织九龙镇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分两批共27人赴西安考察,实际行程主要为参观旅游景点,没有安排探望新兵,共花费13.9万元。柳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潮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吴锡海违规发放补贴。2011年至2014年吴锡海担任潮南区总工会主席期间,擅立名目、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和人员福利共11.2万元。吴锡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公款旅游。2014年6月21日至25日,黎忠佐与该局办公室主任杨建伟等6人,借赴江西赣州参加“四省九市统计工作交流会”之机,驾驶单位公车到杭州、三清山等地游玩,没有参加会议,却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餐费等共3747元,并串供欺骗组织、对抗调查。黎忠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李海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2013年7月,李海锦带队赴大连参加业务培训期间,于7月21日至26日组织11名参训人员在东北三省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12万多元。李海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江门市公路局原副局长黄伟雄违规使用超标车辆。黄伟雄在兼任江番及江珠北延线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副主任期间,由管理处办公室向施工企业借用的一辆丰田越野车作为其工作用车使用至今。黄伟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教育局违规发放旅游卡。该局于2013年6月被撤销时,将原本无法继续组织实施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经费34.8万元在佛山国旅购买80张VIP旅游充值卡,发放给原计划参加外出学习考察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副校长(园长)自行使用。原常务副局长黄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肇庆市皮肤病医院违规发放购物卡、开门“利是”和月饼票等。2013年1月15日,该院向在职员工发放每张面额500元购物卡113张;1月25日,举行新春聚餐活动,并在聚餐中安排抽奖活动;2月17日,向在职员工发放开门“利是”;8月21日,购买并向在职员工发放月饼票220张,价值13200元。院长温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七星村原党支书、村委会主任欧克明公款大吃大喝。欧克明任职期间,签名或同意签单记账拖欠9家饭店餐费共87万多元。欧克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