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法律 收费员转型成仲裁员

17.05.2018  13:02

  李文胜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王子玺摄影报道)半道转行,自学法律知识,成为一名劳动人事仲裁员,每年接待群众近千人次,办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近200宗。他有一个“天平”梦,一端托起劳动者,另一端承载着企业,他希望用手中的“天平”维护好塘厦和谐的用工氛围。他,就是塘厦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办主任李文胜。

  立志为劳动者维权

  现年45岁的李文胜是塘厦林村人。1995年,刚满22岁的他进入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由于没有突出的职业特长,李文胜一入职便被安排去做职业介绍。2年后,塘厦人力资源分局成立窗口收费处后,又被单位派往窗口,从事收费工作。

  到窗口从事收费工作后,李文胜开始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反思。每次见到前来单位维权的人,他总是有种想去帮他们一把的冲动。从此,他便在心里默默地种下了一个梦:要成为一名仲裁员,用法律来为劳动者维权。

  李文胜并未沉浸在梦想当中,他清晰地认知到自己的不足,要将梦想变成现实,就必须脚踏实地学习。为了学好专业知识,李文胜给自己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学习计划,跑书店自学、拜师培训、练习法律文书写作等,成了他提升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的新常态。同时,他还利用休息时间关注《今日说法》《中国法律文书网》《人民法院报》等案例介绍,利用自己在分局工作的机会,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学习。通过系统自学,他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了驾驭疑难案件庭审的能力。

  8年自学终圆梦

  2005年,通过8年的努力,李文胜终于圆梦,成了塘厦人力资源分局的第二位仲裁员。在新的岗位上,李文胜充分展现出了他的工作热情和能力,案件办得又快又好,每年平均结案 200宗左右。

  李文胜善于做思想工作,对所有来访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先予以调解,“接诉前调解、立案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裁决前调解”,对每宗案件都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13 年里,经他手的近几千宗案件中,调解及撤诉的案件超过了七成,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满意。

  “从事仲裁工作13年来,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工伤案件,尤其是,当重度工伤的劳动者用绝望和期望并存的眼神看向我的时候,那种责任感便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是,每成功调解一宗案件,能帮劳动者争回权益,我心里就会有安慰和成就感。”李文胜说。

  最看重原则

  13年来,李文胜已记不清帮过多少劳动者维权,但他却从不与这些劳动者“深交”。有人说他不近人情,也有人说他不通世道,但李文胜从不在乎这些说法。他告诉记者,从事法律工作,最重要的是原则。

  “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要做到对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心理三个‘心中有数’,若在办案时带着太多个人情感介入,就无法平衡‘天平’的两端,更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李文胜告诉记者,每当进入工作状态后,他代表的便不再是个人。

  如今,成了仲裁办的领头人和“老大哥”的李文胜逐渐减少了自己直接办案的频率,把更多的案件交给了年轻的仲裁员去办理。但他却比以前更累,不但要把关全部案件,还要帮年轻仲裁员总结归纳每宗案件,并列出典型案例,为年轻仲裁员进行讲解。

  “我会尽量将自己的经验传给年轻人,为塘厦培养更多优秀的仲裁员,这是我现在的梦想。”李文胜说。据统计,2017 年,塘厦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庭已办结案件758件,涉案人数 1320 人,涉案金额4288万元,其中调解案件243件、裁决案件 504 件,法定审限期内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