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四批试点的通知》,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纳入省直管县财政第四批改革试点范围。今后,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由省财政与县财政直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这将有力地促进广东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供稿、编辑:民族工作一处 余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