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始 阳江每年选50自然村建美丽乡村

11.08.2014  21:33
从明年起,市每年选择50个自然村、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实施富裕乡村工程、宜居乡村工程、文化乡村工程及和谐乡村工程。

  近日,阳江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的决定》。从明年起,市每年选择50个自然村、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实施富裕乡村工程、宜居乡村工程、文化乡村工程及和谐乡村工程,培育成为兼田园之美、具城市之利、村美民富生态优的美丽乡村。

  《决定》要求,全市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推进农村产业集聚升级为支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县为主的原则,实施富裕、宜居、文化以及和谐乡村四大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以自然村为主体,采取创建的形式开展。从明年起,在达到村庄整治标准的自然村中,市每年择优选择50个自然村培育为美丽乡村,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主开展创建活动。到2017年,各级创建300个美丽乡村;到2020年,力争全市10%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方法,分三个步骤推进。2014年—2015年,以扶贫开发“双到”重点帮扶村和特色村为重要主体,通过领导挂点等方式开展,实现“”上重点突破;2016年—2017年,坚持相对集中、串点成线,在沿景区、沿江、沿路、沿海等同一区域或同一道路布局,重点打造南海Ⅰ号大道沿线、站港路沿线、阳春漠阳江两岸、阳东325国道两旁、阳西织溪公路沿海村庄等示范带,实现“线”上联动发展;2018年—2020年,探索开展整镇创建美丽乡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延伸扩面,实现“”上整体提升。依据各村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点以及民俗文化传承差异等,选择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渔业开发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特色农业型等不同创建模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决定》切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于我市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和加快实现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着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