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自由贸易迷局:TPP并非真正“自由贸易”
来自美国和11个其它泛太平洋国家的部长和谈判代表齐聚亚特兰大,为最终敲定全新的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细节做出努力,期间不乏外界针对TPP做出的冷静分析。作为历史上最大的区域贸易和投资协议,TPP其实并非“表里如一”。
外界都在谈论TPP协议对于“自由贸易”的重要性。而真相是,该协议代表了每个国家最强大的商业游说集团,来管理各成员国间的贸易投资关系。别搞错了:很明显,从各国谈判代表争执不下、悬而未决的主要议题看来,TPP与“自由”贸易无关。
因不满加拿大和美国对奶制品贸易的处理方式,新西兰曾威胁退出协议谈判;澳大利亚不满美国和墨西哥对糖业贸易的处理方式;美国不满日本对粮食贸易的处理方式。这些产业均得到了代表本国利益的投票集团的支持。事实上,TPP协议的谈判与自由贸易背道而驰,而上述分歧只是“冰山一角”。
对于不熟悉协议的人来说,可以看看TPP协议将如何扩大大型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美国经济学会(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的研究指出,此类知识产权会令研究领域发展变弱。事实上,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Myriad公司的BRCA BRCA(乳腺癌)基因不具备专利后,美国掀起了研究创新热潮,使得研究能以更低廉的成本进行测试。
对于美国和全世界的消费者来说,TPP协议中的条款确实会限制公开竞争,提高消费价格,并且严重阻碍自由贸易。
TPP协议将通过一系列看起来晦涩难解的规则变动——例如“专利联系”(patent linkage)、“数据专属性”(data exclusivity)和“生物制剂”(biologics)——来操控未来的制药贸易。结果是,制药公司将会被允许扩大,甚至是无限期地扩大他们在专利药品上的垄断权,将廉价的非专利药物赶出市场,并且通过在未来几年内引进新的药品,进而限制药物仿制品竞争者进入市场。如果美国得愿以偿,那么TPP协议将以上述方式操控未来的制药行业贸易。
类似地,看看美国希望如何利用TPP协议操控烟草行业的贸易:过去数十年里,美国烟草公司利用TPP等协议推出的外国投资者裁定机制,对抗那些限制烟草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条例。在这些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下, 外国投资者获得了新的起诉国家政府的权利,对于它们认为降低了它们的投资的预期盈利能力的监管采取私人仲裁。
国际企业利益集团鼓吹ISDS机制,认为在缺乏法治和可靠法院的地区,该机制对保护财产权是必要的。不过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在与欧盟的泛大西洋贸易投资合作伙伴关系(TTIP)中,美国正在寻求建立一个同样的机制,尽管欧洲法律和司法制度的质量方面几乎不存在问题。
当然,投资者——不管他们来自何方——都应该获得免于没收或歧视性监管的保护。但ISDS机制更进一步:即使条例属于非歧视性条例,且投资者利润来自对公众造成的损害,赔偿投资者损失或预期利润的义务能够且一直都在履行。
全球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目前就类似案件起诉澳大利亚和乌拉圭(非TPP成员国),指控两国要求烟草盒上必须印有警示标签。在类似的指控威胁下,加拿大在几年前放弃引入类似的烟草警示标签。
基于TPP协议协商的隐秘性,目前不清楚烟草是否会被排除在ISDS机制的保护范围内,不过类似条款会使政府难以行使其基本职能,即保护本国公民的健康和安全、确保经济稳定以及保护环境。
想象一下,如果这些条款生效,那么当石棉的致命危害被曝光时会发生什么:在ISDS机制下,为了让烟草厂商不损害公民的健康,政府将被迫赔偿烟草厂商,而非关停和强迫制造商赔偿受害群体。纳税人将遭遇双重打击——先是花钱治疗石棉导致的健康伤害,然后在政府介入监管危险产品时补偿制造商利润损失。
所以毫无意外的是,由美国主导的TPP协议推出的是一个受操控的贸易而非自由贸易,这是决策过程不向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开放的结果,跟别提国会代表了。
(本文作者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和罗斯福研究所高级经济学家亚当·赫什(Adam S. Hersh),编译自Project Syndicate,原文发表于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