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公检法,说你有涉案,一定是诈骗!
“从诈骗手法上来看,最可恶、危害性最大的当属冒充公检法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公检法的权威与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行骗,不仅容易使事主遭受巨额损失,还严重损害了公检法部门的公信力!”——2018年元旦,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刘超带队走进北京路步行街,向市民进行防范诈骗宣讲活动时多次这样强调。广州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做个醒目市民。
岁末年初,诈骗分子抱着捞一笔过大年的心态,频繁作案。近两周,广州市先后发生多宗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造成多个家庭损失惨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为进一步深入普及防范诈骗知识,尤其是加强中老年人的防骗宣传,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利用元旦假期,组织多组民警分别来到人口密集的北京路步行街、英雄广场、花城广场、天河城广场等地,通过派发宣传单、防诈宣传袋、面对面宣讲等形式进行防范诈骗宣传。元旦当天,刘超支队长带队到北京路步行街向市民派发防诈骗宣传资料,并主动走进中老年人群,向街坊们讲解防诈骗秘诀。假期三天,刑警支队共安排10个反诈宣传小分队上街宣传,共派发宣传单张及反诈骗宣传环保袋3万多份,受众近3万多人次。
据民警介绍,电信诈骗方式主要有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三类。其中网络诈骗案件数占电信诈骗案件数的65.7%;电话诈骗案件数占电信诈骗案件数的30.8%;短信诈骗案件数占电信诈骗案件数的3.6%。从诈骗金额来看,电话诈骗往往涉案金额较大,其中又以冒充公检法诈骗占比最高。这类案件也称为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诈骗分子先是通过冒充电信、银行、邮局、通管局等客服打电话给市民,诓骗市民电话欠费、涉及刑事案件等,然后“帮忙”转接电话到所谓的“公检法”部门核实情况。自称“公检法”的诈骗分子通过语言或伪造通缉令等方式吓唬接电话的市民,称市民必须配合其“办案”,让市民把名下资金转到其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或利用各种手段骗取市民的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隐私信息,从而达到转移市民账户资金的目的。
冒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的骗局,是诸多电信诈骗手法中危害最大、单案案值最高的诈骗手法。诈骗分子一般都是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持有一套骗术“剧本”,以各种无中生有的事端让群众感到困惑、恐慌。一些事主由于缺乏对诈骗手法的了解,接到电话后急于要自证清白,便容易顺着骗子的“好心指引”,一步步掉入陷阱。
广州警方提请市民牢记以下“防诈骗小贴士”:
1.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不存在“电话办案”,没有“安全账户”。凡是要求市民做“电话笔录”、“绝对保密”、上网查看“通缉令”、接收“逮捕令”的,都是骗子!
2.凡是自称通信、电信、银行等客服人员,以市民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等为由,主动帮忙将电话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骗子!
3.凡是要求市民把资金归集到指定账户(无论是自己名下的账户,还是对方提供的账户),要求开通网银,提供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骗子!
4.凡是上门索要银行账户、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的人员,都是骗子!
5.接到陌生电话,如有疑问,请立即拨打110向广州市反诈中心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