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进出口货物一线将统一“放开”

26.05.2016  15:42

广东 自贸区 条例呼之欲出!

  5月24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刘牧向会议作了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试行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是自贸区条例草案的三审,同时也是表决前的审议。若获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草案共有9章,相比二审稿,草案有不少修改亮点。如二审稿规定,自贸区应当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但到了草案这个版本,则修改为“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

  在提请三审前,该条例草案已接受表决前评估以及立法基地评估。今年5月省人大法工委组织立法咨询专家、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部门、实务工作者对条例进行表决前评估会,还委托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9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进行基地评估。

   修改亮点

  鼓励创新

  创新范围和奖励对象有所扩大

  此前,二审稿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创新。草案对此扩大了范围,修改“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刘牧解释,由于很多改革是政策允许,但是法规尚未调整到位,因此修改后,鼓励创新的范围更广了。只要政策允许或者未明确禁止的事项都鼓励创新。

  在对创新的奖励上,也进行了改动。此前的二审稿规定,给予奖励的对象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大项目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本次草案改为,“对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创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给予奖励。”刘牧解释,这意味着奖励的范围更广了。不再局限于管理人员也不再局限于企业等部门,涵盖了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管理体制

  取消原草案规定的市级领导小组

  为避免固化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影响将来改革和制度创新。相比二审稿,草案删掉了此前规定的省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的7项具体职责,修改为:“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事务,履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

  在表决前评估中,立法评估报告认为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两级管理体制,取消了原草案规定的市一级的工作领导小组,有利于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评估认为,草案关于管理体制的规定层次分明、较为合理。

   权限下放

  进一步明确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权限下放这块,鉴于有的上位法明确规定,有些权限不能委托行使。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最大限度促进权限下放,草案进一步明确:“对属于省、市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委托行使的以外,省、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行使。

  此外,关于综合管理与服务的规定,草案明确了“随机抽查和违法行为提示清单、法律责任清单”、“办事一站式服务与电子政务建设”、“免收费用”等规定。立法评估报告认为,这些规定理念先进、引人注目,较好地体现了政府管理的创新和公共服务的优化,有利于促进自贸试验区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海关监管

  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

  为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含义更加明晰,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修改为“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

  为促进国际贸易进出境监管服务便利化,相比二审稿,草案进一步修改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的管理为一线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的管理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原则,建立与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据了解,这一项修改意义重大。目前广东自贸区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分别实施不同的海关分线监管模式,即前海新区以国务院有关批复确定的“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分线管理原则,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和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分线监管方式。

  据韩山师院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在评估中发现,这两种分线监管模式存在差异。例如,在货物进出口配额限制以及许可证管理上,横琴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草案)》规定,从境外进入横琴的实行备案管理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从横琴运往境外的货物,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是,前海湾保税港区和南沙保税港区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因此,草案明确了进出境监管服务模式统一为“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避免了各片区对同一监管事项存在两种监管标准,可能使得实施“一线放开”的片区报关企业“人满为患”,实施“一线放宽”的片区“门庭冷落”的现象。

   粤港澳合作

  与“一带一路”合并独立成章

  此外,草案单独设置了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一章。在表决前评估中,立法咨询专家认为,该章体现了广东自贸试验区的鲜明特色。内容由原来的粤港澳合作到现在加上的“一带一路”,使得条例更好地与国家战略对接,有利于提升整个条例的层次,符合广东不仅是粤港澳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一带一路”一个重要节点的实际,也有利于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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