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年底 佛山超速、酒驾将顶格处罚

30.10.2015  10:54
原标题:超速、酒驾将顶格处罚

  重点清除大型客车、校车等八大隐患,超速、酒后驾驶等“十类违法”要顶格处罚。10月29日记者从佛山交警获悉,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佛山交警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秋风行动”,每月开展2次统一行动。

   校车接送线路 增设让行标志

  据悉,“秋风行动”清除重点是“四类车八大隐患”。“四类车”指大型客车(含营转非大客车)、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八大隐患”指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未注销、未降级、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失去驾驶资格(终身禁驾、吊销驾驶证)的重点驾驶人,以及高速公路、农村公路隐患。

  佛山交警部门会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重点驾驶人违法记分等相关数据报送给交通运输、教育、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监管和处罚。10月底前,各辖区交警对高速公路、一环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农村地区列入生命防护工程治理的路段、农村公路特别是农村校车和接送学生通行线路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将会增设限速、让行等交通标志。对有3辆以上逾期未报废、10辆以上逾期未检验、1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单位,以及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客车夜间违规运行问题多的运输企业,交警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约谈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约谈后问题依然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将责令停运、停业整顿。

   每月2次统一行动 违法顶格处罚

  同时,将重点整治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等六类车的“十类违法”行为: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非法运输、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国道省道逆行。

  据悉,全省每月开展一次统一行动,佛山每月开展2次统一行动。除了统一行动外,交警部门还安排路面巡逻勤务,利用车载设备拍摄交通违法证据,并通过喊话、鸣警报器等形式提醒、纠正违法行为。高速、一环沿线交警部门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检查,严查长途客车超员载客等;对在高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的违法车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车辆,交警部门会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服务区实施拦截查处。

  交警部门还表示,在整个“秋风行动”中,佛山五区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常态查处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秋风行动”中,交警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对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夏小荔 戚梦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