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食物也分等级?这些常吃的竟是一级致癌物
【导读】牛奶致癌、草莓致癌、方便面致癌……每隔一阵子,类似的传言就跳出来拨动人们本就紧绷的神经。这些我们常吃的食物被冠以“致癌”之名,有些人更是“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
“食物致癌”的说法五花八门,到底哪些食物有致癌依据?它们的“致癌等级”如何?对此,《生命时报》特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员钟凯,为你拨开迷雾。
致癌物分4个等级
致癌物是指能诱发人患癌的“坏物质”,它的范畴包括任何能增加人类患癌风险的化学、物理物质及生活、工作方式等。
1965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开始了确定致癌物的工作,并于每年发布更新致癌因素的信息,最终,将致癌物分为了4个等级,其中不少与食物相关。
1级
烟草、酒精饮料、黄曲霉素、槟榔、中式咸鱼等明确有致癌作用的致癌物。
大家生活中可能觉得吸烟喝酒没有大碍,但是日积月累就可能成为癌症的“元凶”。
黄曲霉素则主要存在于霉变的坚果、大米和玉米等,吃这些食物时一定要注意清洗和储存得当。
另外,如果饮酒,男性每天最好不要超过一两,女性不要超过0.5两。
2级
丙烯酰胺、铅、4-甲基咪唑等可能性较高的致癌物质。
这类物质在动物实验已证实有明确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证据还比较有限。
生活中如果经常采用高温油炸、高温油烟烹制食物,接触到丙烯酰胺的机会就比较大,应尽量避免。(还有一类是2B级致癌物,指的是可能性较低的致癌物质,其可能性在动物和人群的证据都不足。)
3级
苏丹红色素、胆固醇、咖啡因、三聚氰胺、糖精等尚不能分类的致癌物。
这类物质动物和人群研究的致癌证据都不充分,或动物实验证据充分,但人群研究则明确无致癌作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食物可以不顾数量放心吃,因为它们虽然不致癌,但可以带来其他健康风险。
4级
致癌物中还有第4级,指相关研究中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质,食物中属于此类的物质较少。
“4个等级的致癌物,在饮食中的‘伤害’不可一概而论”,钟凯说,1级和2A级致癌物要尽量避免,2B级致癌物无需过度紧张,对于3级和4级致癌物,更加不用担心,因为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发现它们可以致癌。
致癌食物认识误区
如今,食品安全问题堪忧,老百姓对于致癌食物可谓是“谈癌色变”。不少人甚至在看到某种食物致癌后,就将该食物列入“黑名单”,不再食用。
钟凯说,大家对此其实不用过于恐慌,有致癌风险并不意味着一定致癌。
第一,“剂量”决定毒性,食物中的致癌物,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会使身体“中毒”。比如,吃了一个烂花生,不可能马上得肝癌,但如果油炸食品、烧烤天天吃,时间长了势必会导致身体“起火”,这就很可能会和癌症挂上钩;
第二,很多“致癌传言”经不起推敲。比如传言“牛奶致癌”,“带饭引发胃癌”,“微波食物致癌”等,这些都是科学性错误引起的。癌症的成因是基因遗传、不良的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