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销售代表的公开信

21.05.2014  12:56

尊敬的各位代表:

  感谢贵公司和您多年来对人民的卫生健康事业及医院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感谢您对我院关心和大力支持!

  当前,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形势仍然严峻,加强行风建设的重任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逐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医院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法纪,律己从严,自查从深,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业作风专项治理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我们郑重向代表公司、厂商、供应商与我院医院销售药品、卫生材料/试剂、器械、设备、百货材料等的代表们告知如下内容:

  一、请各供应商及代表认真遵守与我院签署的《廉洁诚信合同》,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群众的利益,不得违反医药购销、采购遴选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禁医务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接洽供应商销售代表,如有正常业务往来需要,请各代表通过医院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陪同授权后才能与医务人员联系。

  三、未经医院批准审核,严禁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接受公司集体或个人的赞助、邀请,出席包括讲课、开会、学术交流等形式在内的各项活动。

  四、我院将严格履行巡察制度,建立巡察暗访队伍,对未经批准私自接洽医药代表的医生严肃处理;对在巡察暗访期间发现的销售公司产品宣传资料、公司代表名片一律予以没收,列入采购黑名单,暂停并替换相关产品。

  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以《医务人员六条禁令》和《廉洁行医十不准》为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向供应商索要任何形式利益输出的行为,也请广大医药卫生界社会同仁对我们工作予以配合及监督,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信任。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医院纪委电话:(020)83827812-20871、20888,83866331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