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下调航空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以上降40元

04.11.2014  17:43

  记者今天(4日)从南航上海分公司获悉,南航自2014年11月5日出票日起,正式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分别下调10元、40元,此次下调幅度较大。

  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为70元。其中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按惯例,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价均为各航空公司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