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船舶优选“新能源”,东莞推出绿色水运发展计划

16.12.2020  01:29

港口工作船舶及内河观光船舶,以后将全部使用电动或天然气。

12月15日,记者从市大气办了解到,东莞推出绿色水运发展计划,全市港口工作船舶、内河观光船舶必须使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适时推进船用天然气(LNG)加注站建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据介绍,东莞目前共有港口工作船舶20艘,其中相关政府部门所属港口工作船舶有4艘,包括东莞市口岸局2艘联检船和东莞消防支队2艘消防船;企业所属港口工作船有16艘,包括11艘拖轮、4艘油污处理船、1艘工作船。

针对东莞实际,绿色水运发展计划提出“三步走”策略,将现有柴油动力港口工作船舶全部改造为电动或LNG动力。其中:2026年底前为示范改造期,港口工作船舶所属政府部门至少完成1艘船舶改造;2027年-2035年为推广期,完成其余政府部门所属港口工作船舶的改造,鼓励相关企业港口工作船舶改造;2026年后,全市新增港口工作船舶和内河观光船舶必须为电动或LNG为动力船舶。

在示范改造期内,相关政府部门购置非电动或LNG港口工作船舶,市财政局不予安排相关费用;对相关企业电动或LNG港口工作船舶办理船舶检验和船员换证时,可享受优先安排政策;各职能部门严格控制相关企业新增非电动或LNG港口工作船舶和内河观光船舶。禁止达到报废年限的内河船舶进入航运市场,持续减少港口船舶大气污染排放。

文字:周桂清

编辑: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