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举报走私被捕 羁押285天无罪获释

04.08.2014  15:09
两级法院均认定其无罪,船长奔走6年申请国家赔偿 摘要:过去的5年多,57岁的香港籍男子樊金娣一直在为自己失去的自由讨要赔偿。

    香港船长樊金娣,正为自己举报了走私线索而惹官司的事情而苦恼。南都记者 杨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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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5年多,57岁的香港籍男子樊金娣一直在为自己失去的自由讨要赔偿。2006年,他举报有人借助其船舶走私药品原料,并协助珠海拱北海关查获该走私案,但他作为船长也因此身陷囹圄,被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批捕并羁押了285天。

    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院先后判定其是为海关提供缉私线索,无罪释放后,樊金娣从2008年开始四处奔走申请国家赔偿。近日,他诉苦“当初本想挣线人奖金,结果不仅没挣到钱,反而因被羁押,船和船长证件被扣,损失了一百多万”。

    为挣线人奖 船长樊金娣举报走私

    樊金娣是香港一艘船舶船主,长期往返珠海和香港之间从事运输。来自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6年,一名叫“阿忠”的男子找到樊金娣,提出以每桶3 0 0元港币的价格利用他的“M 62602A”船从香港走私一批药粉到珠海。樊金娣随后将此事告诉了海关缉私线人“阿红”。樊金娣与“阿红”共同商议帮助海关查获本案走私活动,从而获取线人奖金。阿红还告之其已将此事向海关方面报告,让樊金娣按“阿忠”的要求走私,海关已在珠海布控。

    2006年4月8日下午,樊金娣雇佣两名工人卢显对和何日扶开船到达香港接货,期间两工人发现此次要运输的货物不是接货单据上的“”,而是非法的走私药粉后当场提出质疑,但在樊金娣提出每人多支付400元人民币报酬后,两人没有再反对。当晚20时许,三人驾船返回珠海。

    判决书称,在走私过程中,樊金娣一直通过电话与拱北海关线人“阿红”进行联系,并汇报了走私货物到达香洲码头的时间及接货人的相关情况,走私的50桶药粉顺利达到珠海,并于9日凌晨3时许被珠海的接货人用车接走,当载有走私货物的车辆行驶至珠海市梅华西路红山楼附近时,被早已接到线索布控的拱北海关缉私局查获。经拱北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该批走私货物有40桶头孢克洛粉末,净重1吨,7-氨基-3氯头孢烯酸粉末10桶,重250千克,偷逃国家税款48万多元。

    在截获走私车辆后,拱北海关缉私局当晚又在香洲码头抓获了两名船工,并在5月1日将樊金娣刑拘。

    珠海市检察院随后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批捕并起诉樊金娣及其当时雇佣的两名工人,起诉书认定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驾船从香港偷运货物出境,偷逃税款4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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