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举报走私被捕 羁押285天无罪获释

04.08.2014  15:10
两级法院均认定其无罪,船长奔走6年申请国家赔偿 摘要:过去的5年多,57岁的香港籍男子樊金娣一直在为自己失去的自由讨要赔偿。

        当事人向南都记者出示申请国家赔偿的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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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5年多,57岁的香港籍男子樊金娣一直在为自己失去的自由讨要赔偿。2006年,他举报有人借助其船舶走私药品原料,并协助珠海拱北海关查获该走私案,但他作为船长也因此身陷囹圄,被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批捕并羁押了285天。

        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院先后判定其是为海关提供缉私线索,无罪释放后,樊金娣从2008年开始四处奔走申请国家赔偿。近日,他诉苦“当初本想挣线人奖金,结果不仅没挣到钱,反而因被羁押,船和船长证件被扣,损失了一百多万”。

        为挣线人奖  船长樊金娣举报走私

        樊金娣是香港一艘船舶船主,长期往返珠海和香港之间从事运输。来自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6年,一名叫“阿忠”的男子找到樊金娣,提出以每桶3  0  0元港币的价格利用他的“M  62602A”船从香港走私一批药粉到珠海。樊金娣随后将此事告诉了海关缉私线人“阿红”。樊金娣与“阿红”共同商议帮助海关查获本案走私活动,从而获取线人奖金。阿红还告之其已将此事向海关方面报告,让樊金娣按“阿忠”的要求走私,海关已在珠海布控。

        2006年4月8日下午,樊金娣雇佣两名工人卢显对和何日扶开船到达香港接货,期间两工人发现此次要运输的货物不是接货单据上的“”,而是非法的走私药粉后当场提出质疑,但在樊金娣提出每人多支付400元人民币报酬后,两人没有再反对。当晚20时许,三人驾船返回珠海。

        判决书称,在走私过程中,樊金娣一直通过电话与拱北海关线人“阿红”进行联系,并汇报了走私货物到达香洲码头的时间及接货人的相关情况,走私的50桶药粉顺利达到珠海,并于9日凌晨3时许被珠海的接货人用车接走,当载有走私货物的车辆行驶至珠海市梅华西路红山楼附近时,被早已接到线索布控的拱北海关缉私局查获。经拱北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该批走私货物有40桶头孢克洛粉末,净重1吨,7-氨基-3氯头孢烯酸粉末10桶,重250千克,偷逃国家税款4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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