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2014年度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28.10.2014 13:03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各有关答辩人员:
2014年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定于11月5日起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11月5日至11日在省文化厅机关办公楼(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辨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答辩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省文化厅7楼图书室报到,抽签决定面试答辩次序。未能如期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二)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应遵守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面试答辩时,除提交评审的《答辩评阅表》外,不得携带其它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
(三)面试答辩结束后迅速离开现场。
三、联系方式
省文化厅职称评审办公室联系电话:
30803820、37803825、37803826、37803828;
13480250068、13556086436、13602709126
15013013650、18502056623。
附件: 1.《2014年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面试答辩分组时间》;
2.《2014年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面试答辩分组名单》。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10月28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8.10.2014 13:03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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