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承接201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国家级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的通知

08.03.2017  21:01

粤教体办函〔2017〕32号

 

各普通高校:

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自2005年以来,教育部、文化部和财政部实施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采取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演出,开展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等形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

接教育部体卫艺司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国家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今年计划安排3个国家级演出院团赴我省高校免费演出12场。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5日至

10月24日

中国东方演艺

集团

音乐会《青春之歌

4

 
 
 

11月12日至

11月20日

中央芭蕾舞团

走进芭蕾”专场

4

 
 
 

11月20日至

11月28日

兰州歌舞剧院

舞剧《大梦敦煌

4

 
 
 

请有意向承接这些院团进校园演出的高校于3月10日前填写《承演申请表》(附件),并草拟“承演实施方案”一同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各申报学校的条件(场馆要满足演出要求)、实施方案(含采取的各项措施)、领导重视程度、地理位置等进行综合挑选。根据普惠原则,同等条件下,未接受过(省安排)高雅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的高校优先安排,1所高校原则上只能安排1场演出。

联系人:邓扬阳;联系电话:020-37628026。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020-37626352。

 

附件:承演申请表.docx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