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从监狱“捞”妻,人财两空

05.09.2014  13:19

  妻子容留他人卖淫被抓,丈夫到处筹钱托人把妻子“捞”出来,结果人没放出来,自己辛苦筹集的4万元“活动费”却被所托之人带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吴凤茹  江育娇

  妻子容留他人卖淫入狱

  2013年初,湖南人周某跟妻子贺某来到五华打工,经他人介绍,贺某认识了在五华县城开发廊的湖南老乡李某,由于同乡聚会次数多,一来二去的贺某和李某成了好友。当年4月,李某有事要回一趟老家,于是让贺某帮她打理发廊店。在看管发廊店期间,贺某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方法,在发廊里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从中收取台费。当年4月至5月3日间,贺某为了牟取利益先后五次容留卖淫女杨某、小王等人在发廊内卖淫,每次收取25至30元不等的台费,共从中牟利210元。

  2013年5月3日,经群众举报,贺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年7月底,五华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丈夫心急托人“捞人”

  得知妻子入狱的消息,周某心急如焚,找遍了他在五华认识的人,希望通过这些人搭上关系能把妻子“捞”出来。当年8月上旬,周某从老乡吉某处得知有一个叫陈某的五华人,称有办法让贺某出来。得知消息的周某就像抓到了根救命稻草一样,马上致电陈某。陈某在电话里称自己人脉广,能够通过关系让贺某出来,但要4万元的活动费,另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如果半个月内贺某没有被放出来,将会把钱如数返还。听到陈某如此有信心,并派头十足的样子,周某对陈某深信不疑。虽然周某知道4万元不是笔小数目,但想到在高墙里受苦的妻子,他只能硬着头皮到处借钱。周某将好不容易筹够的4万元交给陈某后,心里终于踏实了点,他相信妻子很快就会回来了。

  人财两空后猛然醒悟

  半个月过去了,妻子还没放出来,着急的周某找到了陈某,陈某依然信心十足地称有办法让贺某出来,让周某耐心等待。又过了半个月,周某见妻子还没有放出来,便催陈某还回4万元,刚开始陈某承诺一定把钱退回,可后来陈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周某找上吉某一起到陈某的住处想问个明白,没想到陈某早已离开了住处。陈某的人间蒸发让周某和吉某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两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年11月底,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四万元现金还给了周某。

  在庭审中,陈某对骗取周某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五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提醒】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盲目相信他人通过花钱财打通关系能逃脱罪罚,社会上不少不良分子往往就是利用市民的焦急和盲目心理骗取钱财。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依法被判了刑要想提前释放,必须依法通过合法途径如减刑或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