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芳村黑势力称霸15年罪行:曾将人打成植物人

11.09.2014  11:38

   黄赌毒”、绑架勒索、追收赌债……以陈某伟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荔湾警方捣毁

  控制芳村地区大部分娱乐场所,有30多人的专门打手队伍,以公司形式涉“黄赌毒”、绑架勒索、追收赌债等违法犯罪……现年53岁的广州人陈某伟(绰号“地主”),自1998年开始,就纠合社会闲散人员从事绑架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在15年内发展成为规模庞大、长期盘踞芳村地区称霸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犯罪特点。

  经过近3年侦查,荔湾警方一举将这个以陈某伟为首的犯罪团伙打掉,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依法逮捕51人,另有11人取保候审,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陈某伟被起诉的罪名多达12个,涉案团伙涉及案件高达58宗。

   破冰·千亿网络赌博案

  2011年10月,针对陈某伟经营场所周边的线索摸排工作已悄然展开,陈某伟有所觉察,于当年11月6日凌晨4时许,安排人员将公司财务账目转移,销毁了大部分账簿、资料,同时关停旗下涉“赌毒”营业场所及涉“”业务,遣散看场“保安”,以“投资”方式“洗白”,转移资金到阳江、肇庆等地“投资”和“置业”,试图逃避打击。

  警方最终通过一件普通的赌球案打破侦查坚冰。在这个后来被称作“内地最大网络赌博案”的“116”千亿赌博案件中,警方发现陈某伟黑恶团伙成员曾出现,该窝点上线竟是“永利高”赌博网站在中国境内的大中华区赌博代理公司。该案涉及10省18个地市、涉案人员超过16万人(含投注人员)、累计投注金额高达4840多亿元。2013年4月10日,荔湾警方将该赌博团伙打掉,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9人,刑事拘留176人,逮捕122人。在此案抓捕行动中,警方将陈某伟部分团伙成员也作为网络赌博涉案嫌疑人抓捕归案。

   收网·擒拿62名团伙成员

  荔湾警方侦破“116”专案后,陈某伟等人闻风而逃。专案组决定以声东击西的策略麻痹陈某伟等人,“貌似偶然间的抓获,实际是警方有意为之”。2013年5月23日,成功侦破“116”专案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后,陈某伟以为警方查的只是网络赌博,放松警惕返回广州。

  专案组经审讯,掌握了陈某伟等人新的犯罪线索。在掌握了陈某伟欲出境的情况后,2013年6月21日,荔湾警方集中抓捕,一举抓获陈某伟等涉黑团伙成员23人。随后,专案组先后在河南、西藏、浙江、江西等地抓获该团伙其他成员39人。

   罪行累累

   团伙涉案58宗

  目前该案件的主体侦查工作已进入尾声,组织头目陈某伟被起诉的罪名多达12个,涉案团伙涉及案件高达58宗。目前,荔湾警方已查明了该团伙的主要作案事实有:

   雇请打手称霸一方

  陈某伟团伙通过招聘“保安”等形式扩大势力,招募30余名河南籍人员组成专门打手队伍,配备专门的面包车供打手队伍使用,方便各场所有事,能马上到达现场处理,每月还固定发5万多元的工资。嚣张的陈某伟还经常在团伙成员面前说:“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打手队伍肆无忌惮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活活将人打成植物人

  2003年12月,被害人赖某辉与朋友在新×点夜总会过生日,在跳舞过程中与客人发生矛盾,夜总会保安将他们推出门外,随后召集打手将赖某辉打伤致残成植物人。陈某伟等人还在清远找到赖某辉的父亲,威胁他即使告到广州市中院也没有用。

   持凶器群殴他人致死

  2010年1月7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梁某基、梁某斌兄弟被该组织经营的“夜×歌舞厅”员工吴某伦、叶某君等人用铁水管、电击棒等凶器殴打,致梁某斌死亡、梁某基受轻伤。案发后,警方将多数嫌疑人抓获归案,大部分被判十年以上徒刑,而陈某伟等团伙头目故意窝藏、包庇嫌疑人郑某科等人,提前结算工资,提供逃跑资金,在郑某科等人潜逃返回以后,继续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其在公司担任经理等重要职务,提供非法保护。

   持刀打砸生意竞争对手

  2009年2月8日,陈某伟团伙成员王某立(在逃)持刀肆意打砸被害人董某亮、刘某阳经营的“中×食府”餐厅,恶意破坏他人经营秩序。

   勾结国家工作人员盗窃国家电力

  从2008年开始,为获取暴利,陈某伟团伙与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盗窃电力,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1400多万元。这也是广州市近年来盗窃电力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通过网络赌博接受投注上亿元

  2010年初起,陈某伟等人利用“皇冠”、“永利高”等网站代理账号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仅1年时间接受有效投注额就过亿元。荔湾警方表示,该案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警方将继续深挖细追。

   陈某伟 涉黑犯罪组织老大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规模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长期盘踞芳村地区作恶。

   地主”其人:是个狠角色,性格火暴

  “他几乎具备我们所想象的‘黑社会老大’的所有性格。”在团伙成员眼中,陈某伟是个狠角色,性格火暴,其骨干成员几乎都曾被他打骂过。

  “陈某伟会将企业的干股分给组织骨干,但不分红给他们,继续用于扩大经营。”陈某伟“精心”安排组织骨干和积极参加者入股组织经营公司,并招募人员组成所谓看场“保安”队伍,以黑恶支撑扩张地盘,同时对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组织成员、嫌疑人家属以发放“安抚金”、为其聘请律师等方式笼络、控制组织成员。通过各种手段,陈某伟建立了一个组织严密的黑恶犯罪团伙,他本人被封绰号“地主”,成为芳村地区名副其实的“黑老大”。

   团伙特征:“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从1998年开始,陈某伟便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从事绑架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并先后网罗一批骨干成员,其中包括其弟弟陈某明。该团伙逐步发展成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规模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长期盘踞芳村地区,利用恐吓、殴打、绑架等暴力手段肆意横行、作恶多端。

  从2007年开始,该团伙以开公司、办企业等方式为依托,通过经营“夜总会”、“酒店”、“棋牌室”、“网吧”等,企图以“合法化”、“公司化”外衣掩盖为非作恶的勾当,通过涉“黄赌毒”违法违规经营和实施盗窃电力、高利转贷、绑架、敲诈勒索、追收赌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聚敛钱财,达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目的。该团伙在芳村地区经营的场所包括“地×  居饭店”、“新×点夜总会”、“花×  酒店”、“本×  酒吧”、“夜×  歌舞厅”等,以及多间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涵盖了芳村地区大部分娱乐场所。

   恶名昭著:

   芳村群众闻之色变

  “地主”的势力完全覆盖芳村地区,但受害群众因惧怕该团伙,不敢举报、控告。很长一段时间,芳村地区的群众对陈某伟及其团伙成员名字闻之色变:“‘地主’啊?芳村黑老大!怕!”有的受害人甚至连“地主”两个字都不敢提,而用“那帮人”来代替。

  如芳村某汽车养护中心员工,因洗车时水枪喷到该团伙旗下所经营酒家的打手身上,即被该打手持棍毒打致伤,但该员工不敢报警处理。

  2011年2月10日,被害人林某嘉在陈某伟经营的“尚×假日酒店”门口被其团伙成员打得身体多处受伤,由于惧怕团伙,林某嘉等人欲驾车离开现场时,甚至因为手忙脚乱将同行的一名朋友撞飞。

  采写:南都记者 谢亮辉

  通讯员 荔公宣 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