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称霸广州芳村15年一审判死缓 罪名多达12个
南都讯 记者张钊 通讯员张诗韵 马伟锋 近日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绰号“地主”的芳村涉黑团伙“黑老大”被判死缓。上周末,荔湾法院也对部分团 伙成员宣判,刑期最高的为有期徒刑9年。该团伙盘踞芳村一带近15年,表面上经营芳村一带近九成的娱乐场所,实际上却从事“黄赌毒”犯罪,并有多起暴力犯 罪案件。经过近3年侦办,荔湾警方将该团伙一举打掉,主犯陈某伟被起诉的罪名多达12个,该团伙涉嫌案件高达58宗。
芳村近九成娱乐场所
“地主”经营
54岁的广州人陈某伟,绰号“地主”,从1998年开始纠合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从事绑架勒索,逐步网罗和发展骨干成员,慢慢成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规模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该 团伙盘踞芳村一带,从2007年始,经营夜总会、酒店、棋牌室、网吧等,几乎涵盖了芳村地区90%的娱乐场所。这些场所大都涉及“黄赌毒”,企图以“合法 化”和“公司化”的外衣,达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目的。陈某伟安排骨干入股到经营的公司里,并招募人员组成所谓的看场“保安”队伍。
陈某伟的团伙通过招聘“保安”的形式,招募了30多人组成的打手队伍,配备面包车,哪个场所有事,马上就到达现场处理。陈某伟常在团伙成员面前嚣张地说:“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有成员被警方抓获后,陈某伟会为其聘请律师、给其家属发放“安抚金”。
通过各种手段,陈某伟编织了一张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建立了一个组织严密的黑恶犯罪团伙,他成为芳村地区名副其实的“黑老大”。
千亿网络赌博案
抓“黑老大”
2011 年10月,荔湾警方开始调查陈某伟及其组织的团伙。具有极强反侦查意识的陈某伟隐约感觉不对劲,2011年11月的一天凌晨4点多,他安排公司人员将公司 的财务账本进行转移和销毁,同时关停旗下涉“赌毒”的营业场所,也叫停了夜场、酒吧的涉“黄”业务,遣散看场“保安”。之后,以“投资”的方式,到阳江和 肇庆等地“置业”,把非法收益转移和“洗白”。
案件陷入僵局,此时,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陈某伟的团伙成员出现在荔湾一个网络赌 博窝点,该窝点上线是“永利高”赌博网站在中国境内的大中华区赌博代理公司。随着深入侦查,荔湾警方发现了特大网络赌博团伙,覆盖全国10省18地市,包 括投注人员在内涉案人员超过16万,累计投注金额高达4840多亿元。在此案中,陈某伟的部分团伙成员也作为网络赌博涉案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网 络赌博案后,陈某伟等人闻风而逃。专案组决定,将侦查重点转向网络赌博专案,以声东击西的策略麻痹陈某伟等人。2013年5月23日,网络赌博专案被各大 媒体广泛报道。此时陈某伟认为,警方查的只是赌博案,于是试探性地返回广州。而其实,荔湾警方一直盯着陈某伟。直到2013年6月21日,警方得知陈某伟 有出境的打算,认为这是陈某伟心理最松懈、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于是展开抓捕行动。此次抓获了包括陈某伟在内的23名涉黑成员,随后又在河南、西藏、浙江、 江西等地抓获了另外41人。
陈某伟被起诉的罪名多达12个,涉案团伙涉及案件高达58宗。2015年12月30日,陈某伟被广州中 院一审判处死缓。今年1月9日,荔湾法院对14名团伙成员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伪证罪、 妨害作证罪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9年至有期徒刑1年8个月不等的刑期。
罪行一瞥
将人打成植物人还威胁家属
2010年1月7日凌晨2时许,该团伙经营的一家舞厅的两名员工,用铁水管、电击棒等凶器,殴打一名被害人致死。之后,陈某伟等团伙头目还将嫌疑人窝藏起来,提前结算工资,提供“跑路”钱。在嫌疑人潜逃回来后,还安排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2003 年12月,一名被害人在陈某伟的夜总会里被打手无端打成植物人,被害人全家花光所有积蓄,还负大笔债务,致其母积劳成疾去世。陈某伟等人却还去清远找到被 害人的父亲,威胁称自己在清远认识很多人,“有谁不认识我芳村‘地主’是一名古惑仔,你怎么和我斗啊?”
从2008年开始,陈某伟及其团伙与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盗窃电力,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1400多万元。
恶劣影响
芳村人闻之色变
据了解,警方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的受害者和证人不愿多说,甚至有抵触情绪。例如被害人林某,曾在陈某伟经营的酒店门口遭到毒打,心理上对这伙人非常惧怕,被打过程中,林某开车“逃跑”,手忙脚乱间甚至将同行的一名朋友撞飞。警方上门取证时,他不愿多说,
因为陈某伟的团伙在芳村一带素来横行霸道。一次一名洗车工在洗车时,不小心将水喷到团伙一名“打手”身上,就遭到棍棒的毒打,打伤了也不敢报警。有的受害人甚至连“地主”两个字都不敢提,而用“那帮人”来代替。
很长一段时间,芳村地区的人听到陈某伟及其团伙成员的名字,都闻之色变:“地主啊?芳村黑老大!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