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51条河涌"河长"名单公布 若臭又脏可致电
广州51条河涌“河长”名单正式公布 全部由区领导担任
河涌治理有问题?找“河长”!酝酿多时的“河长”名单终于出炉。昨日下午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水更清51条河涌“河长”名单》,全市流溪河、石井河等51条重点整治河涌,涉及11个区,共有35个区级河长。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在随后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很快会在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所有河长的联络电话,“河涌治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河长,公布的电话保证能找到河长。”
吴学伟透露,广州中心城区共有231条河涌,现在还有110多条达不到“不黑不臭”的指标。根据《广州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广州市水更清建设方案》,将其中51条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而51条河涌中又有16条是广东省“南粤水更清”计划中要求重点整治的广佛跨界河涌。
具体整治目标是:2015年6月底前,广佛跨界16条河涌要全面开工;9月底前,其余35条河涌要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到2016年年底前,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其余35条河涌消除黑臭水体。
实际上,劣V类水质与黑臭水体并不完全是同一概念。劣V类水质是国家地表水评价标准,一共有109项;而“黑臭”指标主要为感官指标,包括透明度和溶解氧2项。不少劣V类水体都被判定为不黑臭,吴学伟也表示:“‘不黑臭’的标准确实要比‘消除劣V类水质’要低。”
此外,吴学伟还表示:“列入整治计划的51条河涌,不久就会公布每条河涌的技术方案和造价等,完全在阳光下运作,力争做一条河涌成功一条河涌。剩下的仍然黑臭的60多条河涌也要在今年底拿出整治方案,根据财力逐年进行。”
35位区级领导挂帅51条河涌
实际上,2013年省里就要求各地在重点流域治理中推行“河长制”,广州市也表示即将推行该项制度。2014年6月的生态水城建设动员大会上,更明确提出,广州新一轮治水方案中要建立市、区(县级市)、镇(街)、村四级“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
根据昨日公布的“河长”名单,全市流溪河、石井河等51条河涌,涉及11个区(含原萝岗区),共有35个区级河长(部分区领导担任几条河涌河长、部分跨区河涌由几位区领导担任河长)。
吴学伟在发布会上表示,例如,流溪河市级层面的河长就是市长陈建华,而区级层面就有三位河长,分别是从化市委书记黄河鸿、花都区区长林中坚和白云区区长叶牛平。与此同时,叶牛平还是石井河的“河长”。
记者也发现,35位区级河长中,全部是各区的书记、区长和分管的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