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守三年等不回出走丈夫

11.09.2015  01:14


痴心女子苦等两年,守得男友出狱后成婚,怎料爱人突然不见了——

苦守三年等不回出走丈夫

来源:韶关日报

 

 

 

“他到底为何要离家出走?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也许我们的结合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这是翁源县李小艾在该县法院签收她与丈夫刘阿元离婚判决书时的一句自言自语。

爱人锒铛入狱痴心难忘旧情

2004年,17岁的李小艾,在一次偶然的朋友聚会中认识了20岁出头的青年刘阿元。阿元长相帅气,口齿伶俐,加之混迹社会多年,对女孩子颇有一套。就这样,小艾对阿元渐渐爱得不能自拔。二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期间,小艾多次提出要与阿元结婚,但阿元总以小艾年纪还小,自己工作不稳定为由,劝说小艾缓一缓。这样一晃便过了3年。

随着年岁增长,小艾渐渐地的发现阿元并不是个踏实生活的人,喜好玩乐不说,工作亦从未稳定,但早已情根深种的小艾,总以为只要建立了家庭,阿元就会浪子回头。然而,命运并未朝着小艾希望的方向发展。2007年,阿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看着爱人锒铛入狱,小艾倍受打击。家人朋友一再劝说她挥剑斩情丝,然而探监时一看到阿元憔悴的样子,以及收到阿元声声不舍与依恋的信件,小艾总不能狠下决心。

二胎尚在腹中爱人突然消失

2009年2月,阿元刑满释放。出狱后的阿元生怕失去小艾,马上便向小艾求婚,不仅说尽甜言蜜语,还痛骂自己以前年轻不靠谱,误入歧途,一再赌咒发誓保证今后痛改前非、努力工作,与小艾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就在阿元出狱当月,二人便跨越重重障碍,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年底,小艾产下一女取名玲玲。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婚后的阿元并无多大改变,仍旧天天游手好闲,东走西逛,甚至偷偷把妻子打工挣的钱拿去赌博输个精光,三人的小家庭一度陷入困境,不得不寻求双方父母接济。小艾对阿元十分失望,二人渐渐从好言相劝发展到争吵不休,夫妻关系出现裂痕。

2011年底,小艾发现自己再度怀孕。想到仅养一女家里尚且勉强度日,再多一个孩子,生活负担无疑更重。小艾把自己的担忧跟阿元诉说,希望阿元能够看在孩子的份上,趁着年轻出去多赚钱养家。阿元听后满不在乎,嘱咐小艾不必多想,只管把孩子生下来,双方父母都可以帮忙。2012年元宵节前夕,大腹便便的小艾突然发现,阿元不见了。起初家人以为他只是像往常一样出去玩几天,但没过多久小艾便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阿元不仅下落不明,手机亦无法接通。最后小艾不得不报警寻人,然而并无结果。在疑惑与焦虑中,小艾生下了小女儿丽丽。

苦等三年无果诉离终作了断

在家人朋友的帮助下,小艾在艰辛抚养两个孩子的岁月中,苦苦等候阿元归来。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论双方家人如何打探寻找,阿元愣是毫无音信。

一晃就是三年,两个女儿一个六岁,一个三岁,对阿元这个爸爸,两个孩子几乎全无印象。小艾算了算,从与阿元相识已经过去11年了。自己也从17岁的黄毛丫头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亲人朋友们说得对,自己尚未满30岁,实在没必要再为这个没有任何责任感的男人耗费下去,应该做个彻底的了断,就当为孩子们挣一个未来。2015年4月,小艾一纸诉状递上法庭,要求与阿元离婚,并要求抚养两个孩子,由阿元支付抚养费。

翁源法院经审理查明,阿元自2012年元宵节至今下落不明情况属实,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两个孩子判归小艾抚养,阿元每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主审法官特别告知小艾,即便阿元玩失踪暂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但只要阿元出现,小艾便可凭判决书要求阿元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用。小艾拿着判决书,除了开头那句感慨,她并未多说一句话,带着女儿转身便离开了法院。(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记者  汪次安  通讯员  林倚萍)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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