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不存在违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问题
中新社香港4月4日电 (记者 赵建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4日表示,在香港回归和实施《基本法》之后,只有《基本法》的执行和落实问题,不存在违反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问题。在香港实施《基本法》17年后,有人要调查中国政府有没有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是自己不懂《联合声明》。
梁振英说,《基本法》是重要的宪制性法律文件,它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中英联合声明》。1984年12月19日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对香港的11条基本方针政策作出声明,同时明确声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梁振英强调,从《中英联合声明》的这一段可以清楚知道:中国政府在1984年签订的《联合声明》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由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法律条文“规定之”,而且将《联合声明》这11条基本方针政策,更具体而细致地写成160条的《基本法》法律条文。
梁振英还表示,近年,有人执着于国家领导人的公开讲话中有没有提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或者提了“一国两制”,有没有提“港人治港”,提了“港人治港”,有没有提高度自治,以此推断国家对香港政策是否有变。这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因为《基本法》不变,香港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不变,这也是《中英联合声明》画龙点睛的要点:《声明》“以《基本法》规定之”。
梁振英说,由于《基本法》有凌驾性的权威,因此不仅中央和内地要依《基本法》办事,香港也要依《基本法》办事;不仅特区政府要依《基本法》办事,全香港社会也要依《基本法》办事。依法办事不能有选择性,更不能输打赢要,今天的忽然初衷不是初衷,25年前颁布的《基本法》才是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