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一林业站长贪污6万潜逃13年后服法
英德一名镇级林业站长贪污6万元潜逃13年后终服法,潜逃期间每天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居无定所甚至经常露宿街头。日前,清远官方微信公布,英德市横石塘镇原林业站站长李小聪涉嫌贪污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英德市纪委组织林业、公安局森林分局、英德监狱党员干部、各镇(街)林业组负责人约100人旁听了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1月至2001年9月,李小聪在担任横石塘林业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支出等手段,直接侵吞林业站分利款3219.94元,罚没款5000元、保留款10600元、育林基金留成款4884元、房屋出租租金2550元、林业站公款10600元。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李小聪伙同时任该站财务、护林员等人,以虚报护林员名额、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套取英德市林业局下拨给横石塘林业站护林员工资共计20700元,直接侵吞横石塘林业站分利款5637.37元、林业站土地出租租金6000元。据统计,李小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64477.31元。
早在2002年8月,英德市纪委对李小聪涉嫌贪污问题开展调查。根据认定的违纪事实,英德市纪委给予李小聪开除党籍处分,并将相关线索移交英德市检察院反贪局。2003年7月,根据市政府的批复,由林业局对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但因李小聪一直外逃,无法对其涉嫌贪污问题调查核实。
2015年5月,英德市纪委与检察院反贪局重新启动对该案的调查,经办案人员多方摸查发现,李小聪已潜回浛洸镇某村种植冬瓜为生。掌握情况后,英德市纪委和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李小聪的行踪进行调查。李小聪察觉后一直躲避藏匿,打算再次外逃。后经办案人员做通其家人的工作,在家人的劝说下,李小聪放弃再次外逃,决定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中,李小聪忏悔道:“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为了一己之私,对不起党和国家,对不起人民群众。”“潜逃在外期间,每天都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居无定所甚至经常露宿街头。时常从噩梦中惊醒,思念年老的母亲。”李小聪用亲身经历告诉旁听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触碰了党纪国法的“红线”,无论涉案金额或大或小,无论潜逃时间多长多久,无论逃至何处何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违法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