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英德书记市长亲自挂帅 林权争议治理全面铺开
英德市是一个林业大市,全市约有600万亩的林地面积,是全省林地面积最大的县级市。由于林权情况复杂,争议多发,积存了不少受理未办结的案件,并且还有大量长期隐伏还未激活的林权争议,形势非常复杂。为有效实施《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条例》,英德在全市实施林权争议调处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领导带头,亲自调研
2015年11月17日,英德市委书记亲自调研,针对英德目前严峻的林权争议形势,提出要调用全市多方面的人力,加大投入,借助先进科技手段,下定决心,对积案进行彻底的清理。
二、建章立制,明确目标
为加大力度推进英德的林权调处工作,在英府办[2009]65号(成立镇级调处机构,明确职能职责)、[2014]39号(开展林权换发证、山林纠纷和维稳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英德市山林纠纷调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年6月22日由英德市委书记亲自签批,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方案明确了至2018年底彻底清理林权争议积案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组织,高位推动
为确保《英德市山林纠纷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市的林权争议调处专项治理工作。全力打造上下联动,多层级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林权争议调处的新常态。
四、细化分工,有序开展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处工作组”、“应诉执行组”和“调处内勤组”。其中,调处工作组负责统筹、部署、安排、协调调处全市的林权争议案件,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应诉执行组负责统筹安排对林权争议案件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以及对生效处理决定或协议的定桩析界;内勤组负责日常后勤、内务工作,上传下达,资料整理,案件副本的文印、装订以及档案管理等。
五、充实队伍,强化保障
根据《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规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从相关单位、镇街抽调多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市调处办,状大调处队伍,并借助第三方力量(律师、社会团体)加强调解。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林权争议案件调处所需的硬件设施以及车辆、人员等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六、夯实责任,实施奖惩
英德还成立了镇级林权调处机构,将调处工作重心下移,明确职能职责,并统一制作了镇级调处机构的牌子和公章。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对镇级调处机构实行“以案代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强化镇级调处机构的作用。并根据英府办[2014]39号文件规定,严格实施奖惩:对通过协商签订调解协议解决、或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解决,并得以案结事了人和的山林纠纷调处案件,300亩以下的,每宗奖励1000元;300亩以上(含300亩)至1000亩以下的,每宗奖励2000元;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每宗奖励3000元。结合年度考核(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镇街工作的内容之一),对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出现推诿、拖延现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重点督办,被重点督办期间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得提拔、评先、评优。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英德通过高位推动开展林权争议调处专项治理,扭转了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被动局面和严峻形势,为贯穿实施《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推动我省的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上新台阶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英德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