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房产商被妻子指控强奸侄女猥亵女儿

01.10.2015  13:43
涉事女孩朱雯雯被父母带到茂名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被确定为“陈旧性处女膜裂伤”。

    记者周松柏 “我老公是禽兽。”茂名女子朱某某称,丈夫龙某某强奸了12岁亲侄女,还猥亵自己11岁亲生女儿。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获悉,目前,龙某某已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刑拘。

  朱某某说,她与龙某某结婚18年多,育有一对儿女,其中女儿朱晴晴(化名)今年11岁。儿子在国外留学,女儿在茂名老家读书。她弟弟的女儿朱雯雯(化名)平时寄住在她家,与女儿住一间房。

  本月下旬,弟弟和弟媳突然告诉她,她丈夫龙某某强奸了侄女朱雯雯。朱某某说,在弟弟和弟媳指责龙某某时,一旁她的女儿突然说,爸爸龙某某曾经也对她那样过。

  朱某某大惊,9月25日,她和弟弟、弟媳等人报案。朱某某称,9月25日晚在茂南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她在场的情况下,女儿对询问的民警称,在2014年一个晚上,龙某某进入她和朱雯雯睡觉的房间,用手伸入她的衣服里。

  9月26日,朱雯雯被父母带到茂名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被确定为“陈旧性处女膜裂伤。

  昨日下午,记者从茂南区站前派出所获悉,目前,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调查当中。

  据了解,龙某某今年50多岁,在茂名市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在他与妻子朱某某的手机短信来往中,龙某某对强奸侄女、猥亵女儿等指控,都持否认态度。

  目前,具体案情有待茂名警方进一步调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