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国税成功入库首例因经营期限未满补征已享受优惠税款近千万元

30.06.2014  10:37

 

  近日,茂名市国税局在一起香港非居民企业转让茂名市居民企业A公司的调查过程中,发现A公司股权转让后将成为内资企业,其生产经营期限未满十年,并已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978.77万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茂名市国税局对A公司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作出补缴处理。目前,该笔补缴税款978.77万元已全部征收入库,这是茂名市首例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未满十年而补缴已享受的减免税优惠税款。 

     

编辑:杨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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