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局“两法衔接”工作实现“三个转变”

19.06.2014  12:11

  针对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出现隐蔽性高、机动性强等新特点,茂名市质监局全面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作,落实“三个转变”,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一、由事后移送转变为事前介入。 把与公安、司法、打假成员单位的协调合作,由以往单一的联合执法前移到线索分析、摸排经营、行动部署等早期阶段,共同研究案情重点、分析案件突破点,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固定证据,大大提高了涉刑行政案件的追刑率。例如,两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海产品案件,涉案货值达30多万元。在案件查办初期,该局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以技侦手段协同摸排线索、分析案情,共同部署开展联合行动,做到了案件现场移交,成功避免了犯罪嫌疑人利用案件查办后移送公安机关的“时间缝隙”逃匿、串供或者转移毁灭犯罪关键证据。

   二、由单边作战转变为“三合一”会战。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因不能实施强制性取证措施导致采证局限,司法机关不具备行政机关的技术领域专业知识而无法认定关键事实。为此,该局与公安部门把行政监管业务知识、技术机构检验能力和公安机关强制性取证措施进行有机整合,将单边作战转为“三合一”会战,利用检验报告固定制假分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证据,破获多起涉刑行政案件。在查办一宗非法加工“花胶”案时,检验机构根据案件摸排中反馈的信息对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进行预判,并对现场取样的范围与方法、样品保存方式、送检时效等具体取证措施进行技术指导,有效保存了犯罪证据。公安机关获得的工场泡发海产品时非法添加的具体物质,为检验机构对涉案物品进行精准检验提供了重要线索。因检验报告显示涉案“花胶”被使用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的物质泡发,此案制假分子被量罪定刑。

   三、由端窝打点转变为斩链挖伞。 由于涉刑行政案件一般存在案情复杂、获利丰厚、利益链条长等特点,传统端窝打点的办案思路难以把此类案件打透、打死。茂名市质监局以涉刑行政案件为切入点,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在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继续关注案情,联合公安机关挖源头、追流向,彻底铲除制假售假链条。例如,一宗涉案货值约80万元的假冒伪劣机油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后,经审讯发现该窝点开展假冒伪劣机油生产活动已有四年之久。执法人员对此情况进行深挖,发现存在制假售假保护伞,及时提请检察院介入清查保护伞。同时,发现该窝点所制假冒润滑油通过拥有正规销售资质的某润滑油总经销商进行市场销售,并对该经销商法人代表实施了刑拘,确保把该宗生产假冒伪劣机油案件上下游利益方彻底打透。

(茂名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