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局“四结合”深化法治质监建设

19.05.2015  18:52

  茂名市质监局以深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为目标,强化监管与服务,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许可的事实性、程序性和合法性,监管机构和技术机构“四结合”,把依法行政贯穿质监工作全过程,促使行政执法行为更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更健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一、行政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把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和监察巡查等监管工作融入到对企业的服务之中,把监管行为置于企业及群众的监督之中,形成企业评价服务、监管提升服务、服务体现监管的良性循环。某企业因定期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不能申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市质监局在严格执法同时,帮助企业查明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各项信息,多角度分析产品质量的现状、潜在问题及原因,为企业提供整改和提升产品质量的建议20多条。

   二、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阳光案审、案件回访等措施,准确把握违法事实的客观环境和主观环境,以“合法性为主、合理性为辅”的原则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决策行为科学合理、规范合法。正确掌握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得到了行政相对方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令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整改、处罚到位有效。近两年,该局行政执法工作无投诉、无复议、无诉讼、无错案。

   三、行政许可事实性、程序性和合法性相结合。 推行网上办事大厅作为行政审批和服务的优先渠道,明确各工作人员分工和职责,规范了内部运作和办证业务流程,公示审批事项和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等。自2010年以来,该局共取消17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1项,下放3项,转移1项。对质监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公共便民服务等46个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办证业务流程,规范申报资料格式,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承诺时限的基础上缩短1/3,提供33项办事指南、54个办事表格下载、8项网上咨询服务,办事程序和办事公开率达到100%。

   四、监管机构和技术机构相结合。 为加强电子汽车衡计量监督检查,确保大宗物资贸易结算准确,提升公路交通运输安全水平,市质监局联合交通部门组织开展电子汽车衡专项执法检查,对1家汽车衡使用单位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汽车衡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帮助生产、使用单位健全和完善电子汽车衡周期检定和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大力宣传电子汽车衡检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生产、使用单位落实计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其公开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在用汽车衡受检率从54.2%提高到87.6%,有效落实了电子汽车衡定期检定工作,大大提升了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效能。

  (茂名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