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14.03.2017  02:31

近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家庭和睦幸福,茂名市司法局与市妇联成立了茂名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婚调委)。

市婚调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涉及离婚、外遇、家庭暴力、老人赡养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

市婚调委设在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茂名站),接受市妇联日常管理和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人民调解员队伍由聘请的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律师、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的兼职人民调解员组成。

厅基层工作指导处 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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