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16.05.2016  10:23

茂名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茂名市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安办〔2015〕13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春节民俗特点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私炮”、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实效。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私炮”。在2016年旺季期间,茂名市组织查处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82个,捣毁非法生产“大炮头”窝点2个,立案41起,拘留21人,处罚金额15.9万元,奖励举报投诉5.24万元,有效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根据线报,3月29日陈克副市长亲自指挥部署,市公安、安监抽调260名骨干力量分成4个小组对一个非法“私炮”窝点进行查处,查获各种规格的成品约9吨,半成品(炮筒)10.33吨,火药68斤,制药原料合计89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共8名(其中2人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有效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监管,严肃整顿市场流通秩序。茂名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的工作要求,严格零售点布点规划,严把安全条件审批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取缔。同时,加大对取得烟花爆竹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将监察执法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明查暗访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查制度、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企业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注重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非治违”工作。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茂名市政府设立了举报电话2288191/110,并采取了在电视台、茂名日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悬挂横幅和与移动运营商签订短息推送协议等宣传措施,对打击“私炮”的各项政策法规、政府决策以及典型案例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向公众宣传“私炮”危害性、举报途径及有奖举报办法;并通过形式广而告之,引导群众自觉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