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积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任务

16.07.2018  09:59

  茂名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落实我省相关文件规定,在支出方面加大农林水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支出力度,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一、探索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现行体制安排,县(市)政府是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也是建立和实施生态发展镇财政保障补偿机制的责任主体,在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省将对经确认的山区县(市)生态发展镇运转经费按分类分档给予补助,市级财政对辖区范围内的生态发展镇运转经费实行定额补助。我市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不等不靠的思想继续做好鉴江流域的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多次成功将此项目推荐上报国家纳入试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加大投入力度和治理力度。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市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投入1500万元,积极推进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并整合多方资金,不继改善和提升水库水质和库区生态环境。对库区内有影响水资源的禽畜牧养殖场,加工厂等,能转移的尽量转移,承包的林地能收回的尽量收回统一管理,不能收回的要签订生态环保协议,共同搞好水库的生态之源。二是加强综合治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放弃地下矿藏的巨大利益,按照“引水、种树、建馆、修路”的工作思路建设露天矿生态公园,将昔日的“城市伤疤”改造成城市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市民日常休闲活动提供了一个兼具文化、旅游、休闲与度假多功能于一体的好去处。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关停取缔小东江流域内的小皮革、小油厂、小化工厂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狠抓养殖业污染减排和治理,同时抓好净美工程,打造“十里”滨水景观,取得显著效果,小东江也成为2016年度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六河”整治中唯一水质达标的河流。

  三、加强监督管理和政策宣传。信宜市是粤西地区唯一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级市,五年多来,省财政共安排我市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8,629万元,我市在收到省下达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补助文件后迅速将资金全额拨付到信宜市,并敦促信宜市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办理支出,严禁用于新建楼堂馆所等与中央八项规定相违背的支出。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税法的宣传,助推环境保护税法多渠道、深层次宣传到位,目前我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相对顺利,可以实现预期征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