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四到位”打击整治电信诈骗

02.06.2015  12:06

  茂名市电白区去年4月刚刚成立,即因电信诈骗犯罪猖獗被省综治委列为突出地区进行挂牌整治,面对辖区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做到“四到位”,严厉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该院的做法是: 

  一、增强主体意识,工作落实到位 

  切实提高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的工作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坚持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二是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检察长分别与各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四是强化检查督导。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强化对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的检查督导,突出对电信诈骗案件的检查与评查,确保案件效率和质量。积极邀请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专家指导和检查工作,促进检察环节的打击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派出一名干警常驻区整治办,协助全区开展打击整治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区打击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无缝衔接。 

  二、明确打击目标,组织保障到位 

  一是成立电信诈骗案件专案组。针对辖区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从侦监、公诉部门抽调对电信、银行知识了解,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精力充沛的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切实增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二是成立电信诈骗犯罪研究课题组。为深入掌握辖区内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打击整治的有效性,组织办案经验丰富、研究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干警成立电信诈骗犯罪研究课题组,通过研究近年案例、走访调查、统计分析数据等方式深入研究辖区内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形成《关于我区电信诈骗案件存在问题的分析》、《我区电信诈骗犯罪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研究》等调研文章8篇。三是成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驻村工作组。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驻村工作组,深入到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麻岗镇后官田村委会,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线索排查、重点人员排查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先后深入村委会的12个自然村,走访833户群众,登记2295人,实现走访、登记、摸排、宣教全覆盖。积极协助村委会成立反电信诈骗同盟会,积极开展“无诈户”评定及“无诈村”创建工作、约谈外出乡贤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并获得区委表彰。四是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选出5名班子成员挂任村“第一书记”,通过开展挂任村“第一书记”工作,帮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帮助解决基层困难、发展经济,改善基层群众生活,引导基层群众劳动致富、依法生产经营,强化基层农村社会管理,铲除电信诈骗犯罪根植基层农村的土壤。 

  三、强化职能作用,打击整治到位  

  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优化办案程序,强化侦捕、侦诉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有效形成侦查机关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犯罪需要来收集证据的工作合力,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一年来,共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66人、起诉172人,同比分别上升170.2%、214.7%,成功办理了517、305、306、307等多个社会反响强烈的电信诈骗专案,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二是突出职务犯罪查处职能。突出查办与电信诈骗罪相关的职务犯罪,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领域深入推进斩“”挖“”行动,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放纵犯罪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行业监管失职、渎职行为,确保打击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三是打击重心前移下沉。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充分利用“两法”相接平台,加强对相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对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工作,选取4个公安派出所为试点,切实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基层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打击重心向基层下沉。四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突出对电信诈骗犯罪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监督,严格审查电信诈骗犯罪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严防对电信诈骗犯罪服刑人员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区74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核查,严格审查电信诈骗犯罪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情况,严防又犯罪,严防脱管、漏管和虚管,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四、突出社会效果,法制宣传到位 

  一是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重点宣传。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对电信诈骗犯罪突出的村进行重点宣传,该院派出工作组进驻麻岗镇后官田村委会,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宣传活动,建成反诈宣传路1条,安置大型宣传栏1个、大型公开栏1个、广告宣传牌75个,张贴标语350条,发放宣传单张1000多份,悬挂横幅98条,张贴法院、公安机关法律文书、通缉令、告村民书等485张,上法制课3场,举办专题宣传栏3期,驾驶宣传车流动广播宣传10余车次,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当地群众广泛支持。二是有效利用庭审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法庭辩论和发表公诉词的机会揭露电信诈骗犯罪罪行,教育群众。有针对性的选取了2起电信诈骗案件开展公诉庭观摩评审活动,先后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观摩评审公诉出庭活动,宣传法律、教育群众的同时,促进自身能力和水平提高。三是运用典型案例、检察建议书开展源头预防宣传。积极与银行、电信、学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银行、电信、学校等部门通报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和电信诈骗犯罪的新形式、新手法。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书促进相关部门、行业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以达到源头预防的效果。四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一年来,该院编写检察工作信息242期,其中被《检察日报》、《南方日报》、《南方法治报》等报刊采用20余篇,被《茂名日报》、《茂名晚报》等报刊采用50余篇,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30余篇,多篇信息被正义网、人民网、新浪网、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主流权威网站采用、转发,转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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