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为生命让道应成一种习惯

14.09.2018  17:50

  ■ 丛 林

  本报报道,“全部车辆让下,救护车先过。”11日中午12时许,梅城江北部分道路传来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和警察喊话声,一名来自兴宁的满月婴儿突发心脏病需要送医,交警紧急护航,助其转危为安。

  在为交警开道护航婴儿送医救治行动点赞之余,更加期盼关键时刻所有路上行车,都能养成一种让行急救车的好习惯。毕竟,急救车在疾行途中,不是随时随地都能看到交警的身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车辆的让行意识十分重要。

  之所以强调让行急救车要养成好习惯,是因为我们现在还缺乏约定俗成的规则。我们常看到应急车被堵在车道中间的现象,而通常社会车辆并非故意和应急车抢道,只是迫于马路拥堵,妨碍了让行好习惯的养成和应有的让行意识。这就需要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比如,约定应急车在紧急情况下一律靠最右边车道行驶,使前车能够非常明确地变入左道行驶,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将右侧车道让给急救车,还可以避免因避让应急车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关键时刻的让行显得弥足珍贵。尽管很少有人故意不让行急救车,但却有许多忽略生命的细节让人难以容忍。比如,高速路上常有侵占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小区里私家车不管不顾地停在消防通道上……这些漠视生命的坏习惯,都会影响到应急车的救援,乃至酿成生命悲剧。从这个意义上说,为急救车让道就是开辟“生命通道”,应该成为我们的本能选择和良好习惯。

  让行急救车成为好习惯,需要立法并严格执法。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警方可作出罚款200元处罚。但真正因此而被罚款的车主却很少,因为车主有理由抱怨自己被堵车的无奈。可见,这样的规定无助于养成让行急救车的好习惯。在国外,给急救车让路是“铁律”。比如,德国就有“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都要尽力让出车道,即使发生交通意外”的规定;在新加坡则是拍摄到哪辆车不给急救车让路,就将受到重罚……这些“他山之石”都可以为我所用。为了保证“生命通道”有效通行,不妨立法加大对不让行急救车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