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芳村片区即日起恢复堂食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芳村片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荔防控〔2021〕35号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要求,经我区组织评估,现就荔湾区芳村片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即日起,荔湾区芳村片区统一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规定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防护意识,毫不松懈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级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
7月8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芳村片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即日起,荔湾区芳村片区统一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规定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而6月24日,芳村片区恢复了对外交通和人员的通行。当时的依据是《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荔湾区芳村片区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2号)》,根据该通告,荔湾区芳村片区(鹤园小区除外)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恢复对外人员和交通通行,片区内的白鹤洞街(鹤园小区除外)执行与片区其他区域相同防控措施,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按第21号通告执行。广州第21号通告涉及芳村片区严格公共场所管控内容,包括区域内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密闭经营场所(影剧院、KTV、酒吧等)继续暂停开放,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以及禁止堂食等。
今天,荔湾区芳村片区统一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规定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意味着恢复堂食,以及区域内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密闭经营场所可有序开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