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2街道部分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22.11.2022  09:23

广州市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30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昌华街

昌华街泮塘五约新街21号、23号、25号、27号、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5号;青春里1号、1号之一、3号、5号、6号、6号之一、7号;五约八巷17号、19号、19号之一、21号、23号、25号之一、25号之二、25号之三、25号之五、25号之六、46号、48号、50号、52号;五约四巷10号、12号、29号、31号。

二、西村街

广雅前街1至27号;广雅路1至61号(单门牌);广雅路6号至140号(双门牌);环市西路68至84号、长宁街1至16号、长乐后街46、47、48、49、51号、52号、53、55号、56号。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