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法院出新招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13.01.2019  17:26

▲地铁站台层及地铁车厢内的电视上均播放荔湾法院曝光的“老赖”信息。通讯员供图   

大洋网讯 1月7日开始,广州荔湾法院在地铁1至9号线、13号线、知识城线及APM线电视媒体终端滚动播放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宣传片,进一步加大曝光失信力度和震慑力度。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此举获不少街坊点赞。据了解,各地法院此前采取了多种曝光形式,让“老赖”无处藏身。

荔湾法院新做法

老赖”信息在地铁滚动播放

据悉,2019年1月7日起,广州地铁滚动播放荔湾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宣传片。首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7组,每天循环播放16次,信息定期更换。失信被执行人的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欠款金额等信息均被曝光。法院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老赖”,认识被执行人的群众通知并敦促其联系法院及时履行义务。

据介绍,在地铁播放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宣传片是荔湾法院“猎狐Ⅱ”系列行动的其中一项举措。此前,荔湾法院已通过率先在全市公众媒体平台播放“城中老赖个个搜”执行专题片(播放后,3人主动履行义务,2人提供线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形成强大执行震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切身体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营造全社会支持助力执行的良好氛围。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同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资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全方位限制。

一小时播一次,受访街坊点赞

近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地铁5号线、3号线及APM线,在站台层及地铁车厢内的电视上均有看到荔湾法院曝光台曝光的“老赖”信息,包括其姓名、欠款、身份证号码、地址等。记者观察发现,这些信息大约每隔一小时会播放一次,每次播出的时间比较短,大约半分钟。

街坊对此有什么看法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名街坊,大部分街坊都表示此举很好。街坊林先生拍手叫好:“在公众场所播放‘老赖’信息肯定好的啊,多少有些震慑作用的。”不过,由于“老赖”信息每次出现的时间很短,加上信息量较大,使用的字体较小,林先生说,“除非认真看吧,不然一下子就没了,也没能看清播的内容了。”他希望能够改进一下,“比如字体放大,播放次数增多,时长增长。

尽管播放时间很短,也有街坊认为,此举或会侵犯到个人隐私权。对此,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杰表示,“老赖”的姓名、欠款金额、身份证号码这些信息已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开,所以上述曝光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但他认为,“老赖”也有隐私权,所公布的信息范围不能过于宽泛,如地址等信息可适当模糊处理。

其他创新曝光法

不仅在网络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地法院也会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件实施一些创新性做法,以期早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1.法院进村贴名单,群众告知“老赖”行踪

为了破解“执行难”,早在2016年,广州白云区法院除了常规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白云法院官网、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户外电子公告栏公布“老赖”名单等做法外,还创新性地开展了“家门口曝光”执行措施,即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的基层村社,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充分联动,在“老赖”住所地公告栏张贴名单,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6年11月16日,白云区法院前往白云区江高镇、石井镇、太和镇和钟落潭镇,进村张贴了28名“老赖”名单。记者跟随执行法官见证了张贴名单的过程。执行法官邓法官告诉记者,此次涉及的案件基本是涉民生案件,被曝光的这些人很少回家或很晚回家,有的甚至不在村里生活,为了逃避执行都躲了起来。在村里公开信息后,村民都知道被曝光人有个案件没执行完,村里也会形成一种压力。

2016年11月28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得知一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伍某行踪线索。执行干警随即赶往江高镇某村,伍某仍拒绝履行债务,之后被带回法院。当天下午,法官决定对伍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伍某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的,主动承认了错误,马上叫家人把近两万元赔偿款送至法院。伍某当场将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主动履行完毕。

2.公交车流动曝光,“老赖”看到后速还钱

2018年4月起,肇庆端州法院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广大群众曝光其姓名、照片、执行案号、涉案金额等信息。公交线路覆盖端州、高要、鼎湖、大旺市区各大主干道,覆盖面广,流动性强,让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随车传遍市区大街小巷。同时,这些信息还在城东公园北门等4个公交车站台信息栏同步更新。2018年以来,此举曝光120名失信被执行人,共促使56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义务,执行标的到位金额超过487万元。

其中,一名“老赖”出行时看到了自己的信息,羞愧难当,主动还钱。据了解,廖某在端州某市场经营生鲜家禽产品,其销售的“生鲜鸡”和“生鲜鸭”两种肉类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廖某迟迟不缴纳罚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遂到端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廖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一间房屋,并将廖某纳入“公交车流动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5月3日,廖某驾车时看见一辆公交车车身张贴着自己的头像和失信信息,顿时觉得颜面尽失,马上前往法院缴纳了行政罚款2万元。

撰文/信时记者陈子垤何小敏  通讯员梁斯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