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查获一生产假药作坊 假药价值500余万
据新华社电 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近日会同长清区公安分局捣毁一处藏身于药品批发市场内的制售假药作坊,查获“六味地黄丸”等40个品种的涉假药品50箱,合计4万余盒(约60万粒),价值达500余万元。
据警方通报,今年5月,长清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民警在五峰街道办事处宋村某药店内发现“肠炎宁”“前列康”等10个品种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存在“药品成分”“药理作用”“适用症”等标示,且部分未标注批准文号。经济南市食药监局认定,这些保健食品标示内容超出规定范围,已符合药品定义,但不具备药品批准文号或文号涉嫌造假,依法应认定为假药。
长清警方依法立案侦查,当日抓获该药店负责人郝某某。经查,2014年冬,郝某某为牟取利益,经一男子推销购进一批无资质证明的保健食品,并以“药品”名义在店内销售。根据对这名男子所留联系方式的分析比对,民警在章丘市一居民区内将嫌疑人孙某某抓获。经查,孙某某系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其借助工作之便,多次自行批发购买假药,向德州齐河、济南长清等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销售。
依据到案人员供述,办案民警将目光锁定在天桥区药王楼药品综合批发市场内的“林康保健品商行”,经缜密侦查,在商行内抓获经营者石某某、尚某某夫妇二人,在商行及其二人暂住地查获“肠炎宁”“前列康”“六味地黄丸”“九味降压灵”等40个品种的涉假药品50箱,合计4万余盒(约60万粒),价值达500余万元;同时查获各种假药内外印刷成品包装物2万余个,作案用包装机、塑封机、打码机、电脑等。
经查,两人自2012年以来,以药品综合批发市场的林康保健品商行为掩护,从广东、河南、安徽、江西等四省购进半成品药丸、药板及外包装,通过假造批准文号、自行加工包装、在网店内夸大宣传、物流发货等手段,将假药销往黑龙江、辽宁、河南、河北等十余省市。
目前,石某某、尚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郝某某、孙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分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