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8.07.2016  04:06

粤卫函〔2016〕9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93号)和《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102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通过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基层首诊,增进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感受度和认同感,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制定了《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6年7月20日             

 

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发展,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增进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感受度,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决定从2016年起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通过持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使全省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条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的队伍得到明显壮大、服务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拓展、服务的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服务对象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50%以上的机构建有特色科室;辖区内每个家庭都有家庭医生提供服务,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率明显提高;85%以上机构的辖区居民首诊比例、社区门急诊及住院人次占比等服务利用核心指标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居民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完善服务。以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突出服务特色,方便群众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通过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对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群体健康水平。
      (三)坚持持续改进,提升质量。以提高居民感受度为重点,注重服务细节,通过持续改进规范服务,保证服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坚持创新实践,完善制度。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全员参与、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探索建立提升服务质量的长效评价机制。
      三、实施主体和主要内容
      服务提升工程实施主体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提升运行活力。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以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发挥好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导向作用。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加大实施以全科医师为主的单位骨干人才建设培养力度,对遴选确定为地方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人员使其工资收入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医务卫生人员。对开展签约服务的全科医师,应根据工作总量合理提高收入水平。
      (二)提升服务能力。围绕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目标,强化以提升医疗水平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除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住院和康复、护理服务外,还应承接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不必要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恢复期病人和重大疾病患者;积极培育建设特色科室,形成品牌效应,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机构能力全面提升,努力把更多患者诊疗服务留在基层。推进社区卫生诊断,规范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提升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切实增强居民对项目实施的受益率和感受度。进一步丰富计划生育、社区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内容。
      (三)提升服务质量。重点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组建全科或专科医师牵头负责的服务团队,与公立医院建立固定协作关系,实现上下联动协作,从重点人群做起,立足个性化签约,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出院患者跟踪服务制度,为下转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逐步建立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的补偿机制,完善签约服务约束机制。提高服务的综合性、连续性、可及性和群众的依从性。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合理应用中成药的宣传和培训,推广针灸、推拿、拔罐、中医熏蒸等适宜技术。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及干预服务,大力推广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和知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要求规范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负责制订《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动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二)全面提升。通过树立示范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带动面上提升。2016—2020年,各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结合我省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服务提升活动。在县(市、区)、市、省三个层级,每年创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示范单位。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较少的县(市、区),可由地级市统筹组织遴选。
      2016年7月31日前,各县(市、区)对照省实施方案要求和《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择优推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市级评选;8月10日前,各市从县(市、区)推荐单位中,择优推荐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省级评选,参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材料见《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活动的函》(附件2);8月底前,省从各市推荐单位中选出首批30家全省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择优推荐其中的10个机构参与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
      五、职责分工
      (一)各地级市、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和具体评价标准,组织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照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落实服务提升工程措施,强化资源统筹配置,注重服务提升效果,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逐级组织遴选和推荐。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照质量评价标准查找差距,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差距和问题,要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凡属于自身努力能够自我纠正、实现的,要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认真抓好改进落实;对于机构自身努力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研究协调,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解决,逐步达到标准。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创新改进服务质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满足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三)省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各地上报参选省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进行抽查,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年度示范单位遴选推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以基层首诊、提高社区机构服务利用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服务提升工程作为推动落实近年来省有关基层卫生文件政策、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确保提升工程取得成效。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部署实施,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质量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认可度。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于服务质量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评先选优、人才培养、考核补助等方面给予激励和倾斜,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善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各地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培训和宣传,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服务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五)各地要及时总结交流服务提升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推广成果,以点带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改进,不断提档升级。

      附件: 1.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
                  2.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活动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