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市民在港药房购物被骗 480元变5万多买下天价药
文/广州日报记者杨进
今年4月底,市民吴女士在香港“被买”到9万多元、主要成分为“金丝凤尾草”的中药材粉末。日前,又有市民庞女士称,一行四人在旺角一家药房同样遇到以 “龙牙凤尾草”为主要药材,计量单位“两”变“钱”等类似手法,“被买”到总价4万多元的“瓶装粉末”。庞女士将该经历在广州妈妈圈的论坛上发布,多人表 示遭遇了类似“被买”高价中药材的经历。记者了解到,最近一年来,香港投诉个案中,“药物及中药”涉及不良销售手法被投诉最多,目前已引起当地海关、消委 会等监管部门的重视。
受骗经历 花4万多元买“龙牙凤尾草”
4月20日,广州吴女士在湾仔分域街4号一家药房遭遇以 “钱”为单位出售所谓“金丝凤尾草”,吴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最终以6折5万多元的价格买下“天价药材”。记者日前又接到类似的爆料。广州庞女士来电话 称,去年11月13日,庞女士与好友等4人前往香港旅游,在旺角奶路臣街附近,庞女士前往附近一家熟人店铺取东西,何女士、孙女士等3人在附近一家药房等 候。
在此期间,何女士等人准备购买一些日用药品带给家里老人备用。“当时店员很热心,建议可购买他们店内的龙牙凤尾草。”现场目击者孙 女士说,店员称“龙牙凤尾草”只有该店才有,十分稀罕,功效正与何女士所称症状吻合,“当时店员说480元。”孙女士说。她曾反复询问店员,单位是“克” 还是“两”,但对方没有正面回答,何女士一直以为是480元一两。最后,何女士在该店员的建议下购买了8两的“龙牙凤尾草”和2两“三七”,孙女士购买了 280元的“珍珠粉”及一瓶救心丹。
“刚称完,店员便称我们回家不会用,要打成粉。”孙女士说,打完后店员给何女士和孙女士分别算出为43160元和4164元,“他这才明确说刚才所说价格均以钱为计算单位,而且表示已经打成粉了,不能退货。”孙女士、何女士均认为上当,不断与店员理论。
随后,取货归来的庞女士发现不对劲,立即致电在香港药店工作的朋友,经确认没有所谓的“龙牙凤尾草”,四人立即与店方交涉,自知理亏的店方最后退还了何女士近2万元港币,孙女士退还了1000多元港币,但何女士等人被要求与店方在购物清单上签下“以后不追究”的字样。
处理反馈 没签妥协协议或可退货退款
事后,四人返回广州,找来朋友鉴定,最终认为即使以最后成交的价钱来算,也非常不划算。
据庞女士介绍,之后,她们多次找该药店理论,店方承认这种“龙牙凤尾草”就是一般的“石斛”,但表示他们已经签订了不再追责的协议,拒绝退货或退款。
多次协商未果后,今年年初,她们选择了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当时消委会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这样的投诉不少,金额高的多达十多万元。”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表示调查后会给出回复。
对于孙女士反映的情况,如果货品完整无缺未开封,包装齐全,店方愿意安排退回货品,店方会退全数款项或者更换其他货品。但对于何女士委托反映的问题,香 港消委会表示,经调查,店方表示,由于店方在当时已与她达成了和解协议,何女士已收回店方退款2万元,并签了协议书,所以店方不会再做任何处理。
记者事后了解到,当时何女士和孙女士都曾签名,但孙女士之后划掉了自己的签名,而何女士签名的单据被店方保留下来。有律师表示,这样何女士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货款也难如愿。
庞女士将这次遭遇的经历发到了广州妈妈圈内的论坛,立即得到了不少“广州妈妈”的回应,有多人图文并茂发帖,称遭遇类似经历。记者调查了多位广州市民在港药房遭遇的经历,梳理其经过,一般是这样的流程。
这些药房一般以女性游客为对象,紧扣游客进补或者调理身体等心理,察言观色后,切合游客透露的身体症状,然后“热情推荐”。记者了解到,推荐的药材有所 谓高档、稀罕的凤尾草、罗汉果、三七、珍珠粉等中药材以及各种海味,让游客误认为均价以“两”为单位,有物超所值的感觉。
记者注意到,在推荐和称重过程中,店方会刻意模糊“钱”这个计重单位,不予以明确,购药后迅速磨成粉末,然后再告知价钱,有些甚至在刷卡支付过程中,也没有明确告知具体价格,游客发现予以反驳时已经为时已晚。
记者采访香港旅游部门和香港消委会以及多名律师,他们为游客支招如下:第一遇到该情况应引起警惕,明确计重单位然后再购买,全程最好拍照摄像;第二,不 要急于付款,付款前要认真核对明细;第三遇到纠纷,应报警或者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和消委会投诉,甚至找海关投诉,并保留证据。此外,游客在香港药房购物 时,应选择有香港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优”字大型连锁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