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想让子女在东莞读高中?过年回家记得把这些证给办了!

03.02.2016  09:14

今天是南方小年,祝大家小年快乐~

准备回老家、正在路上,以及回到家乡的新莞人家长朋友们要注意啦,如果想让自己的子女在东莞读高中,切记顺便在家把需要的证件给办了,免得以后麻烦~

东莞市教育局新发布了《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

昨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出了一封信面向新莞人家长朋友们的信,提醒准备申请异地中考的家庭需要提供户口资料等材料~

受理时间

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认定条件

2016年及以后“异地中考”的资格认定时限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止,即截至当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 费累计满三年或以上。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向在读学校索取)。

2.在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指定时间内,申请人到其子女在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说明

如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为东莞户籍,但随迁子女本人为非东莞户籍,可由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并向在读学校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需出示以下任意一种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县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县级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DNA检验鉴定书)。具体办理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通过认定后,按随迁子女同等待遇报考。

如随迁子女户籍在参加中考当年的5月31日前迁移到东莞市,将按照本地户籍待遇报考,不再属于异地中考政策范围。

申请流程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