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出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5.05.2014  11:38

突发地质灾害及应急响应分四级,将执行灾情速报制度  

  昨日上午,凤岗碧湖大道联合工业园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山下道路坍塌(通讯员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连日暴雨,潜伏的地质灾害危机让人防不胜防。遇到突发地质灾害该怎么办?日前,市政府印发《东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地质灾害据规模大小和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并明确应急工作组有九组,以及每一组的救援工作内容。

   明确应急工作组有九组

  今年,市国土局公布了全市35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包括13处一类隐患点。从公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看,主要分布在东莞西南部的虎门、长安和中部的寮步、大岭山,东南部的凤岗等24个镇街的丘陵片区。

  根据《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灾害响应级别,纳入各应急工作组,一共有9个工作组。分别是:专家咨询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群众安置组、调查处理组、信息发布组、安全保卫组、资金保障组、灾害重建组。

  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这九组人马必须待命,在市政府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地质灾害及应急响应分四级

  据《预案》,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是指受灾情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害死亡30人及以上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是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灾情。

  另外,《预案》对于中型和小型灾害险情也给出了定义。

  据灾害等级不同,应急响应的级别也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影响)和一般(IV级响应)四级。

  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响应),事发地的镇街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报请省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和命令。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响应。市、镇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后1小时内速报

  《预案》提出,我市将执行灾情速报制度。镇街政府和国土资源分局在当地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应急办,同时可直接速报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镇街政府和国土资源分局在当地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应急办。

  灾情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地质灾害类型和级别、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还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记者 黄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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