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惠与佛肇城轨因工程重大变更被责令停建

30.06.2015  11:03

3月17日,莞惠城轨东莞惠州交会处正在施工。南都资料图

省环保厅昨日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出两份责令改正书,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惠州段(简称莞惠城轨)、佛山至肇庆段(简称佛肇城轨)因开建后擅自改动线路与设计标准,未报环评重新审核,遭省环保厅责令停止建设,被要求6个月内补办手续。

对此,涉事公司回应,5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主持召开协调会,明确由省环保厅进一步加强与环保部沟通请示,就两个项目环评存在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珠三角公司尽快按要求完成环评整改。目前,该公司正抓紧补办手续,全力以赴确保实现广佛肇城际全线及莞惠城际常平东至惠州段年底开通目标。

工程重大变更被责令停建

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放射线,莞惠城轨、广佛肇城轨2009年开工建设,当时预计2012年底通车。

6月19日,省环保厅会同东莞、惠州环保局到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项目已开建,建设过程中对路线进行调整,对设计标准、工程内容均进行部分变更,导致环境敏感点有变化,主要环保措施随线路调整发生相应变化。

现场检查发现,莞惠城轨的重大变更除线路、声环境敏感点的调整外,还涉及设计速度、车站总数、穿越敏感区的调整。例如,工程穿越东深供水渠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及方式调整,项目以桥梁形式跨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佛山至肇庆段项目同样被查出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路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省环保厅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指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以上两项目开始建设之前,没有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评,违反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两个项目的建设,限期6个月内补办手续。

城轨公司回应已做“后评价”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公司昨日回应,广佛肇项目2009年9月得到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同月开工建设;莞惠项目2009年4月得到批复,同年9月开工。两项目开工建设后,2010年8月,原铁道部、广东省决定以部省合作形式建设莞惠、广佛肇项目。随后,部省双方相继联合发文,对两个项目的线位进行调整,对设计标准、工程内容进行部分变更,由此导致环境敏感点等发生变化。

2012年2月,环保部办公厅及铁道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变更环评工作。“公司先后在媒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014年11月、2015年5月,先后编制完成广佛肇、莞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该公司介绍,5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主持召开协调会,明确由省环保厅进一步加强与环保部沟通请示,就两个项目环评存在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该公司将尽快按要求完成环评整改。

根据《环评法》等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后评价报告仅为补充备案性质,不能等同于环评重新报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公司回应中也提及,今年1月1日国家新《环保法》出台,按照新《环保法》,广佛肇、莞惠两项目都属于未批先建类项目,省环保厅不再受理该类项目的后评价。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