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拟评定15名“莞邑工匠” 5月15日起申报
4月1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0年东莞市“莞邑工匠”申报通知》已经印发,今年东莞拟评定15名“莞邑工匠”,将以个人带项目的形式申报,申报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1日。
评审办法及申报书,可到东莞市人社局官网进一步了解。
“莞邑工匠”,是指在东莞市产业人才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精湛技艺、丰富实践经验和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领域中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认可度高的技术技能人才。
据悉,申报人须为东莞市“首席技师”(在享受政府津贴期内的“首席技师”除外)、“名城名匠”、技师工作站内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上述技能人才,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申报:在技术发明、科技攻关方面有突出贡献,至少取得一 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开发应用;在编制国家、行业标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近3年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奖项;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东莞市人社局介绍,“莞邑工匠”采取个人带项目的形式申报。申报人所带的项目内容必须包含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两个子项目。技能人才培养主要包括师带徒、职业培训、技能竞赛等;技术攻关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改良、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
根据相关的评定办法,对获得“莞邑工匠”荣誉称号的个人,由东莞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核拨资助和奖励资金,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莞邑工匠”申报的项目可获得20万元资金支持,分2期拨付,第一期10万元在授予荣誉称号后拨付,第二期10万元在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方面,在管理期满并综合验收合格后,给予“莞邑工匠”个人10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莞邑工匠”纳入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库,可优先推荐参加东莞市特色人才评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评选;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
[记者] 龚名扬
[通讯员] 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