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卖韩国瘦脸针获刑 北京食药监局认定为假药
微商作案示意图 制图/肖霄
山东枣庄一家美容院的美容师小婷(化名)辞职后做起微商,利用微信发布整形瘦脸的广告,与顾客商量好价钱后从韩国购11盒Restylane(玻尿酸)和4盒Water Soluble Crystal(水溶性晶体),在一所连锁酒店内向顾客推销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小婷拘役五个月,罚金4000元。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从朝阳检察院了解到,自2013年至2016年1月,朝阳检察院共审查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59件,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已经成了销售假药的新途径。
指控
酒店内卖玻尿酸 涉销售假药被诉
2014年3月7日晚上7时许,在丰台马家堡的一所七天连锁酒店的房间内,38岁的小婷向两名顾客小朱、小李销售她从韩国购进的Restylane(玻尿酸)和Water Soluble Crystal(水溶性晶体)的药品时,被丰台公安分局马家堡派出所抓获,当场起获了11盒Restylane和4瓶Water Soluble Crystal。
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小婷销售的两种涉案药品均未经批准生产、进口,依照我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均按假药论处。
2014年3月7日,小婷被公安机关羁押,同年4月11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小婷的刑事责任。
庭审
微商:以为带回的是美容品不是药品
庭审时,小婷辩解道,她从韩国往回带这些产品时,并不知道它们是药品,“我认为这些只是美容产品,而且当时只收了其中一名消费者小李的定金,但她的母亲不同意她买,我本来打算把定金退给她的,所以不能认定我有完整的销售行为。”
小婷的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小婷携带的物品属于假药,小婷收取定金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销售行为,即使要以销售行为认定,那么此行为也应属于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辩护人还以小婷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并真诚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
揭秘
微信中与买家约定价格 飞韩国进货
据小婷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她以前本在山东枣庄一家美容院里上班,是名美容师。离开美容院之后,她在网上看到了一些瘦脸、整形之类的信息,听说很挣钱,于是就开始用手机在自己的微信上销售,“如果有人购买,我就去韩国购买回产品再加价出售。”
小婷交代,2013年12月初,她在自己的微信上注册了一个名叫“Karen菲唲微整-总部”的微信号,主要是美白针、溶脂针等批发。她在微信里和人聊的都是关于整形方面的事情。
“2013年12月开始,有个女孩想祛痘,问我用什么能治脸上的痘和凹陷,我就在微信上跟她聊,说如果治疗的话需要三四支玻尿酸和一组生长因子,当时聊的是玻尿酸1800元一支,生长因子是2500元一组,总共需要7900元。毕竟是做生意,我就故意多说了一些。2014年2月,有个女孩想瘦脸也是用微信和我联系。”
小婷说,为了销售,她在微信中经常做活动,“满一万送五千,满五千送三千,所以那个要祛痘的女孩,最终7900元只收了4000多元。她交了1000元的定金后,我们在微信中互留了电话。她确定要一支玻尿酸,订好后她通过支付宝给我打了1000元。”
2014年2月20日,小婷飞赴韩国进货。在韩国呆了四天,她带了11盒Restylane和4瓶Water Soluble Crystal回国。“Restylane折合人民币是500元,我以1000元每盒的价格卖掉,Water Soluble Crystal的进货价格折合人民币是100元,准备以每盒200元的价格卖掉。”
产品价格翻番 酒店交易时被抓
2014年3月6日,小婷在丰台区马家堡一家七天连锁酒店里,联系两人取货。
第二天晚上7点多,想祛痘的女孩和她的母亲来到宾馆,小婷告诉女孩用法,她的母亲不同意就出去了,小婷又和女孩聊了一会儿。
小婷说,后来想瘦脸的女孩也来了,小婷让她先去洗手间把脸洗干净,准备看看怎么治,“没想到女孩去洗脸时,警察就来了。”
小婷说,她从韩国带回来的药品中有8盒Restylane和2盒Water Soluble Crystal是准备自己用的,1盒卖给了祛痘的女孩,剩下卖掉或者准备给朋友,小婷说,她不知道这个药品是否能在中国销售,她承认自己并没有整形和销售的资质。
证言
微商约我去酒店见“微整容医生”
据想瘦脸的女孩小朱说,2013年年底,有一个女子加她微信,后来聊天时对方说是做微整容的,有个叫小婷的医生可以解决她的瘦脸问题。“我就问她如何瘦脸,她告诉我可以用溶脂针和瘦脸针,一盒溶脂针售价2800元。”
小朱说,事发当天,女子告诉她医生来北京了,让她当面咨询。“她在微信里告诉我直接去丰台区马家堡西路七天连锁酒店的一个房间。晚上7时,我来到约好的医生的房间,看见一名年轻女子也在咨询,当我进洗手间洗脸时,民警就来了。”
小朱说,她记得对方的微信名是“美婷微整容”,她咨询的医生没有出示过专业资格证书和行医资格证。
经辨认,小朱指认小婷就是在丰台区马家堡一间七天连锁酒店内向其介绍瘦脸项目的女子。
被告人自称在青岛有微整形工作室
据想祛痘的女孩小李说,2014年3月7日下午1时许,她和母亲坐火车来到北京西站,先去了国贸一家叫“圣韩美”的整形医院咨询关于玻尿酸的作用和价格。
小李表示,“因为我想多看几家进行一下比较,所以又去别的整形医院转了转。之前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叫小婷的女子,她告诉我她在青岛开了一个微整形的工作室,开展给客人打玻尿酸注射类的业务。”
小李说,正好当时小婷也来了北京,于是两人相约在丰台区马家堡一间七天连锁酒店咨询,但当她和母亲到达该房间时,看见只有小婷一人,“我们聊了大概半个小时,她帮我设计脸部苹果肌需要填充玻尿酸达到饱满的效果,大概需要三四支玻尿酸和一组生长因子,能维持3-5年。玻尿酸是1800元一支,生长因子是2500元,一共需要花费7900元。”
小李说,她母亲觉得不靠谱就想带她离开,但她比较感兴趣,母亲很生气,就出了房间到楼道里等待,之后又有名女子来做项目,小婷就去调针剂了,还没调好,民警就来了。
经辨认,小李指认出本案被告人小婷就是在酒店向她介绍玻尿酸注射业务的女子。
判决
构成销售假药罪
法院审理认为,小婷以牟利为目的,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Restylane”外包装上已明确标明药品字样,故对小婷关于不知道自己销售的系药品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现有证据足以证实小婷销售的药品是假药,故对其辩护人此点辩护意见,法院亦不予采纳。
综上,丰台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小婷拘役五个月,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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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成售假药新途径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从朝阳检察院了解到,自2013年至2016年1月,朝阳检察院共审查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59件。
朝阳检方表示,销售假药案中,通过网络售卖假药的数量约占总案件数的75%,除“淘宝网”、“58同城网”等电商平台,利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销售假药的案件日益增多。相关案件中,近八成涉及美容类假药,其中又以销售注射用肉毒毒素和减肥类假药案件居多,同时该类案件往往伴随着提供注射服务等非法行医行为。
在张某销售假药罪案中,犯罪人员系在校大学生,其参加了一个为期几天的“微整形”培训班后,便独自开办美容店并给他人注射“瘦脸针”,这些“瘦脸针”均是通过培训班向她提供的“厂家微信号”上购买而来,案发后经鉴定均属于假药。
这些美容类产品,无论是所谓的“国外代购”还是“国内厂家直接拿货”的药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在一起销售假药案中,一位在嫌疑人处注射了“A型肉毒毒素”的男性模特,出现了两侧脸大小不一的情况。
文/记者 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