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乡汕头获批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20.09.2014 16:35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社汕头9月19日电 (李怡青 关潮)记者19日从汕头市委宣传部获悉,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华侨试验区)处于汕头经济特区核心地带,区位条件优越,比较优势突出,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把华侨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开展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
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对华侨试验区建设予以四方面的支持:一是支持华侨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二是支持华侨试验区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深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人文合作。三是支持华侨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四是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
批复中还就加强组织协调、有力有序推动华侨试验区发展提出要求,要求广东省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围绕汕头湾出海口,依托东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濠江滨海新城南滨片区,规划面积约36平方公里。
汕头及潮汕地区是中国著名侨乡,海外潮汕籍侨胞达1000多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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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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