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回应“菲律宾指责中国在南海填海造陆”

05.05.2015  02:15

问:据报道,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何塞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应被视为“时间节点”,菲在中业岛的机场建设都是在《宣言》前,后来只是对机场跑道进行维修翻新,而中方的岛礁建设都是在2002年后开展,所以菲方认为中方的填海造陆活动违反《宣言》。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方已就在南沙群岛相关岛礁上开展的合法、合情、合理的建设活动多次表明立场。对于菲律宾的说法,我想强调以下几点:

一、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菲方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这是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核心和根源。

多年来,菲方在这些岛礁上开展大规模建设,如修建机场、码头、营房等军用和民用设施。近年来,菲方违背自己的承诺拒不拖走其在中国仁爱礁非法“坐滩”的军舰,并企图对其进行加固以侵占该礁。2013年,菲方违背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作出的承诺和中菲之前达成的有关共识,单方面就中菲南海有关争议提起国际仲裁。前不久,菲方宣布恢复其在中业岛上的非法建设活动。此外,菲方还不断阻挠各方在《宣言》框架下开展海上务实合作,扰乱南海局势,并在地区和国际场合对中方极力进行诋毁和抹黑。

菲方所作所为都在明显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它一方面为其在《宣言》签署前的非法侵占和建设活动进行辩解,另一方面又主动承认其在《宣言》签署后仍然继续进行非法建设活动的事实。菲方的诡辩欲盖弥彰,不攻自破。

二、根据“非法行为不产生合法权利和效力”这一基本法律原则,中方不承认南沙群岛有关岛礁被菲方非法侵占的所谓“现状”,也反对菲方在中国南沙岛礁上开展的非法建设活动。中方重申要求菲方立即停止有关非法建设活动,并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三、《宣言》需要有关方共同遵守。中方在坚定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始终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这完全符合《宣言》的精神和规定。同时,中方致力于同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宣言》,推进海上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中方从未也不会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但《宣言》的落实要靠所有各方的共同努力。中方要求菲方立即停止有关恶意炒作和挑衅,与中方和大多数东盟国家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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